質素評核報告摘要(學前機構)(以區域劃分)
簡介
教育局在二零零四年驅動名為「質素評核」的視學模式,讓學前機構首先進行自我評估,透過撰寫「學校報告」和「周年學校計劃」,實踐「策劃、推行、評估」的自評循環,營造持續求進的文化,再由教育局質素評核員到校核實機構的自評結果。學前機構均認同自我評估能促進學校員工間的團隊協作,促使學校自我完善。教育局在二零零七年推出的學前機構質素評核架構,旨在全面推動學前機構持續發展,並向家長及社會問責。參加學券計劃的學前機構須持續進行自我評估,並讓家長和教師等持份者閱覽學校報告和周年學校計劃。所有參加學券計劃的學前機構均須接受質素評核,藉質素評核的過程推動學校不斷改善求進。教育局的評核人員會與每所參與學券計劃的學前機構並肩進行質素評核,以核實學前機構的自評工作,客觀地匯報學校的表現和發展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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