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 返回
目录 > 有关教育局 >
表格及通告
-
表格
-
通告
< 返回
目录 > 课程发展及支援 >
主要教育层面
-
幼稚园教育
-
小学教育
-
中学教育
< 返回
目录 > 课程发展及支援 >
评估
-
基本能力评估
< 返回
目录 > 学生及家长相关 >
生涯规划教育及升学就业辅导
-
生涯规划教育
-
商校合作计划
< 返回
目录 > 学生及家长相关 >
安全事宜
-
学生安全
-
校巴服务
< 返回
目录 > 学生及家长相关 >
非华语学童
-
非华语学童教育服务
-
最新资讯
-
概览
< 返回
目录 > 学生及家长相关 >
计划及设施
-
计划
-
设施
< 返回
目录 > 教师相关 >
资格、培训与发展
-
资格
-
培训
-
发展
< 返回
目录 > 学校行政及管理 >
政策文件及报告
-
审计署署长第三十九号报告书小学教育
< 返回
目录 > 公共及行政相关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
-
工程招标公告
主要內容
< 回上页

[资料库] 小 学 学 额 及 班 级 需 求

立 法 会 问 题 第 1 条( 书 面 答 复 )

 

会 议 日 期 : 二 零 零 零 年 十 月 二 十 五 日



提 问 者 : 刘 江 华 议 员

作 答 者 : 教 育 统 筹 局 局 长

问 题 :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会 :

( 一 ) 各 教 育 行 政 分 区 :
  1. 在 本 学 年 及 未 来 两 个 学 年 , 每 年 的 小 学 学 额 及 班 级 需 求 分 别 为 何 ; 为 了 应 付 对 学 额 需 求 的 增 加 , 本 学 年 增 加 了 多 少 班 级 及 小 学 , 以 及 在 未 来 两 个 学 年 每 年 须 新 增 的 小 学 数 目 为 何 ; 及
  2. 为 了 达 致 于 2002 年 9 月 或 之 前 60% 的 小 学 生 可 在 全 日 制 小 学 就 读 的 目 标 , 在 本 学 年 及 下 学 年 每 年 须 增 加 的 班 级 数 目 及 须 新 增 的 小 学 数 目 为 何 ;
 
( 二 ) 上 述 数 字 是 根 据 每 班 有 多 少 名 学 生 计 算 ; 与 《 教 育 统 筹 委 员 会 第 五 号 报 告 书 》 建 议 的 每 个 普 通 班 的 理 想 学 生 人 数 , 即 35 人 的 比 较 为 何 ; 及
 
( 三 ) 有 否 计 划 落 实 上 述 报 告 书 的 建 议 ; 若 有 计 划 , 何 时 实 施 ; 若 否 , 原 因 为 何 ?
 

 

答 复 :

主 席 女 士 :

( 一 ) i.

在 二 零 零 零 / 零 一 、 二 零 零 一 / 零 二 及 二 零 零 二 / 零 三 三 个 学 年 内 , 每 个 地 区 分 别 对 公 营 小 学 学 额 及 班 级 数 目 的 需 求 载 于 附 件 A 。

公 营 小 学 学 额 的 供 应 是 按 个 别 地 区 的 需 求 规 划 的 。 我 们 会 参 考 每 个 地 区 的 人 口 预 测 , 推 算 需 要 增 加 多 少 学 额 , 才 能 满 足 日 后 的 需 求 。 此 外 , 我 们 亦 考 虑 各 种 因 素 , 例 如 学 生 跨 区 流 动 的 可 能 性 ( 例 如 , 一 些 父 母 可 能 希 望 把 子 女 送 往 其 居 住 地 区 以 外 的 学 校 就 读 ) , 现 时 有 关 地 区 的 学 额 ( 包 括 私 立 学 校 所 提 供 的 学 额 ) 供 应 量 , 以 及 是 否 需 要 以 新 学 校 填 补 在 屋 邨 重 建 时 被 拆 卸 的 学 校 。 若 须 透 过 在 某 些 地 区 兴 建 新 学 校 以 增 加 公 营 学 额 , 我 们 通 常 会 在 学 校 预 计 落 成 日 期 前 三 至 四 年 展 开 所 需 的 筹 备 工 作 和 建 造 工 程 。

在 二 零 零 零 / 零 一 、 二 零 零 一 / 零 二 以 及 二 零 零 二 / 零 三 三 个 学 年 内 , 分 别 增 加 的 小 学 ( 及 班 级 ) 数 目 , 载 于 附 件 B 。

   
( 一 ) ii.

我 们 的 中 期 目 标 , 是 在 二 零 零 二 / 零 三 学 年 前 , 有 百 分 之 六 十 的 学 生 就 读 全 日 制 小 学 。 这 是 一 个 全 港 性 , 而 非 地 区 性 的 规 划 目 标 。 为 了 达 至 这 个 目 标 , 我 们 需 要 在 二 零 零 零 / 零 一 及 二 零 零 一 / 零 二 两 个 学 年 内 , 每 年 分 别 增 加 480 个 全 日 制 班 级 。 我 们 在 本 学 年 新 落 成 了 12 间 学 校 , 并 会 在 下 学 年 前 再 落 成 7 间 , 以 提 供 部 分 需 要 增 加 的 班 级 。 此 外 , 我 们 会 透 过 行 政 措 施 , 把 现 有 的 上 下 午 班 制 学 校 转 为 全 日 制 , 以 提 供 余 下 所 需 的 班 级 。 这 19 间 学 校 是 附 件 B 所 列 数 目 以 外 的 新 增 学 校 。

   
( 二 ) 及 ( 三 )

一 九 九 二 年 发 表 的 教 育 统 筹 委 员 会 第 五 号 报 告 书 ( 教 统 会 第 五 号 报 告 书 ) 建 议 ∶

  1. 在 小 学 方 面 , 采 用 传 统 教 学 法 的 班 级 , 每 班 学 生 人 数 应 由 40 人 减 至 35 人 , 而 采 用 活 动 教 学 法 的 班 级 , 则 应 由 35 人 减 至 30 人 。 换 言 之 , 每 班 平 均 人 数 会 由 37.5 人 减 至 32.5 人 ;
  2. 在 中 学 方 面 , 每 班 人 数 应 由 40 人 减 至 35 人 。
政 府 已 接 纳 上 述 建 议 。 由 一 九 九 三 / 九 四 学 年 起 , 我 们 已 开 始 缩 减 小 学 一 年 级 的 每 班 学 生 人 数 , 并 计 划 把 这 安 排 按 年 逐 级 推 展 至 较 高 班 级 。 我 们 的 原 先 目 标 , 是 在 一 九 九 九 / 二 零 零 零 学 年 开 始 前 , 把 所 有 小 学 班 级 的 每 班 平 均 人 数 缩 减 至 32.5 人 , 以 及 在 二 零 零 四 / 零 五 学 年 开 始 前 , 把 所 有 中 学 班 级 的 每 班 人 数 缩 减 至 35 人 。

在 逐 步 缩 减 每 班 学 生 人 数 之 际 , 其 实 政 府 还 须 回 应 社 会 上 另 一 迫 切 诉 求 。 多 年 来 , 教 育 界 和 市 民 大 众 一 直 要 求 政 府 加 快 推 行 小 学 全 日 制 。 不 过 , 推 行 小 学 全 日 制 需 要 额 外 兴 建 大 量 校 舍 ; 而 政 府 面 对 的 困 难 , 主 要 是 建 校 用 地 匮 乏 。

为 了 尽 快 推 行 小 学 全 日 制 , 政 府 已 采 取 一 切 可 行 措 施 , 以 增 加 课 室 和 学 校 数 目 的 供 应 。 这 些 措 施 包 括 物 色 更 多 土 地 兴 建 新 校 舍 ; 加 快 建 校 计 划 , 从 而 在 一 九 九 八 至 二 零 零 二 年 间 增 建 超 过 70 间 学 校 ; 设 计 班 房 数 目 较 少 的 小 学 校 舍 以 配 合 面 积 细 小 的 学 校 用 地 ; 透 过 行 政 措 施 把 现 时 上 下 午 班 制 学 校 转 为 全 日 制 ; 以 及 在 现 有 校 舍 加 建 课 室 。

不 过 , 即 使 推 行 了 上 述 措 施 , 要 早 日 落 实 小 学 全 日 制 , 我 们 仍 面 对 学 额 不 足 的 问 题 。 因 此 , 政 府 在 一 九 九 七 年 决 定 轻 微 调 整 每 班 学 生 人 数 , 包 括 在 小 学 每 班 加 回 两 名 学 生 ( 即 每 班 平 均 人 数 为 34.5 人 ) , 以 及 暂 缓 缩 减 中 学 每 班 人 数 的 措 施 。 在 作 出 以 上 调 整 后 , 我 们 把 更 多 土 地 资 源 集 中 起 来 , 加 快 推 行 小 学 全 日 制 , 以 期 在 二 零 零 二 / 零 三 学 年 前 , 有 百 分 之 六 十 的 学 生 就 读 全 日 制 小 学 。 我 们 并 致 力 达 到 在 二 零 零 七 / 零 八 学 年 前 全 面 落 实 小 学 全 日 制 这 个 暂 定 目 标 。

目 前 我 们 正 逐 步 落 实 在 二 零 零 二 / 零 三 学 年 前 有 百 分 之 六 十 的 学 生 就 读 全 日 制 小 学 这 个 中 期 目 标 。 我 们 会 定 期 检 讨 各 项 因 素 , 例 如 是 否 有 建 校 用 地 和 人 口 转 变 等 , 以 确 定 可 否 达 到 二 零 零 七 / 零 八 学 年 前 全 面 落 实 小 学 全 日 制 的 目 标 。 同 时 , 我 们 亦 会 不 时 检 讨 何 时 可 终 止 调 整 每 班 人 数 的 临 时 安 排 。 鉴 于 缩 减 每 班 学 生 人 数 与 早 日 落 实 小 学 全 日 制 这 两 项 措 施 都 需 要 大 量 土 地 资 源 , 我 们 欢 迎 教 育 界 及 社 会 人 士 就 这 两 项 措 施 的 相 对 优 先 次 序 提 供 意 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