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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資料庫] 政策正面睇

 

 

 

課本、教材分拆定價政策正面睇

 

  近日課本出版商委託香港大學進行調查,調查報告指教師對「課本、教材分拆定價政策」存有疑問及憂慮,教育局就此提供以下資料,釐清對有關政策的誤解。

 

  政府於2008年10月成立「課本及電子學習資源發展專責小組」,積極研究課本及電子學習資源的發展。專責小組建議於2010/11學年開始推行「課本、教材和學材分拆定價」政策,貫徹應用於所有課本,包括現行課本及新課程課本。

 

  推行課本、教材分拆定價是理順現時課本與教材綑綁銷售的情況,希望透過「用者自付」的原則、避免造成浪費和採取節流的措施(如減省不必要的包裝、避免向學校致送花籃和提供奢華的款待等) ,從而減低成本,創造降低課本價格的空間,減輕家長的負擔。落實「分拆定價」後,家長只需付費購買子女所需課本,不必為課本以外的其他教學資源間接付費。

 

  推行「分拆定價」政策是專責小組經一年多時間討論,收集和考慮各持分者意見後而訂定的。專責小組透過廣泛渠道蒐集資料和持份者對課本及電子學習資源發展的意見,包括舉辦三場公開研討會、兩場學生論壇、進行學校問卷調查及透過香港教育城電子平台邀請家長提交意見,並分析所收到的資料後才建議推行「分拆訂價」。 

 

  教育局於2010年5月10日發出「學校選用課本及學習材料須知」通函(第87/2010號),提醒各中、小學及幼稚園在落實「課本、教材分拆定價」政策前,應珍惜出版社提供的教材並作循環使用,以減輕出版社的支出,令書價保持平穩。通函亦載有專責小組向教育局局長提交報告及建議的網址(http://www.edb.gov.hk/attachment/tc/curriculum-development/resource-support/textbook-info/wg%20final%20report_c.pdf),供學校瀏覽有關報告的詳細內容。因此,學校對有關政策應有清楚的認識。

 

  學生使用課本及其中教材的同時,亦應結合其他學習資源,包括由教育局及各教育機構製作的教材。現時隨課本附送的教材並不是唯一的教材來源,教師可從不同來源得到多樣化的教材,包括電子教材,用以輔助教學。此外,在推行政策後教師可選擇不同出版社的教材,靈活及多元地利用適切的教材教學,進一步提升學與教質素。

 

  此外,根據專責小組收集的資料及諮詢家長和業界的結果,現時出版社向學校免費提供教材並非基於實際需要,容易浪費資源,亦導致課本價格不斷上升。假如課本出版社不斷附加這些教學資源作為促銷策略,將免費教學資源製作成本納入課本開發成本,將會不斷加重課本加價的壓力。再者,由家長承擔教學資源的開發成本,並不合理。

 

  過去一年,教育局多次與課本出版社磋商落實執行「分拆定價」政策的細節,亦達至一定共識,包括不將教材作公開發售。課本出版商認為,需要妥善處理大量教材的版權問題方可落實分拆定價,如於2010/11學年推行,在執行上會有困難,因此要求教育局延後執行分拆定價政策。教育局考慮到課本出版商的困難及2010/11學年凍結書價等因素,決定延遲一個學年執行是項政策。教育局已給予課本出版界一年過渡期,解決落實「分拆定價」政策的問題和細節,業界應有足夠時間作出適當處理,不應再以任何形式延遲實施「分拆定價」政策。

 

  至於資源方面,教育局一貫做法是給予學校一筆資源,讓他們根據實際需要,靈活運用購買學習材料及應付日常運作。學校現時可從「營辦開支整筆津貼」或「擴大營辦開支整筆津貼」獲得資助以購買教材。在目前欠缺教材具體價格的情況下,我們不能確定學校是否有足夠資源購買教材。教育局重申,日後如學校因資源不足而無法購買教材,局方會向學校了解實際情況,並透過現行撥款機制增撥資源,確保學校有足夠資源購買教材。再者,政府亦不能為個別行業包底,以確保課本出版社可收回成本及利潤,這種做法有違「用者自付」原則,難以向公眾交待公帑的合理運用。

 

  雖然為課本與教材訂價是課本出版社的商業決定,但理順現時課本與教材綑綁銷售的情況是合乎公眾利益及期望的。教育局樂見課本出版社同意這些原則,並期望業界與局方齊心協力,繼續就落實執行「分拆定價」政策進行磋商,盡快達成落實政策的細節,以回應社會訴求,為學生提供優質而價格合理的課本及學習材料,減輕家長的負擔。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註:所有列於教育局「適用書目表」中的幼稚園學習資料、中小學課本已由2014/15學年起全面分拆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