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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庫] 對 國 際 學 校 的 監 管

立 法 會 問 題 第 8 條( 書 面 答 覆 )

 

會 議 日 期 : 二 零 零 一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一 日



提 問 者 : 朱 幼 麟 議 員

作 答 者 : 教 育 統 籌 局 局 長

問 題 :

加 拿 大 海 外 國 際 書 院 因 財 政 問 題 而 於 上 月 28 日 停 辦 , 據 報 受 影 響 的 學 生 約 有 380 人 , 所 涉 及 的 預 繳 學 費 款 額 達 1,000 萬 元 。 關 於 教 育 署 ( " 教 署 " ) 對 學 校 的 監 管 ,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教 署 事 前 是 否 知 悉 該 國 際 學 校 面 臨 財 政 或 經 營 困 難 ; 若 然 , 教 署 採 取 了 何 種 跟 進 措 施 ; 若 否 , 當 局 有 否 評 估 該 校 突 然 倒 閉 , 是 否 顯 示 教 署 監 管 不 足 或 有 關 的 監 管 機 制 存 在 漏 洞 ; 及

( 二 ) 教 署 根 據 何 種 準 則 , 批 准 該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提 早 收 取 根 據 法 例 規 定 應 按 月 收 取 的 學 費 , 以 及 現 時 有 多 少 間 學 校 獲 准 提 早 收 取 學 費 , 並 按 學 校 類 別 列 出 有 關 的 分 項 數 字 ?

答 覆 :

主 席 女 士 :

 
( 一 )

教 育 署 ( " 教 署 " ) 事 前 並 未 知 悉 加 拿 大 海 外 國 際 書 院 有 財 政 或 經 營 困 難 。 該 校 校 監 於 二 零 零 一 年 十 月 二 十 六 日 下 午 口 頭 通 知 教 署 , 稱 學 校 因 財 政 困 難 而 有 意 停 辦 。 十 月 二 十 八 日 下 午 , 教 署 收 到 該 校 校 監 的 書 面 通 知 , 證 實 該 校 會 由 二 零 零 一 年 十 月 二 十 九 日 起 停 辦 。

加 拿 大 海 外 國 際 書 院 是 一 所 私 營 學 校 。 就 監 管 私 營 學 校 而 言 , 教 署 明 白 到 要 讓 這 些 學 校 在 自 由 市 場 經 營 及 發 展 , 是 需 要 容 許 學 校 一 定 程 度 的 空 間 。 然 而 , 為 了 保 障 學 生 及 家 長 , 教 署 亦 會 確 保 這 些 學 校 遵 守 《 教 育 條 例 》 ( 第 279 章 ) , 包 括 符 合 下 列 各 方 面 的 規 定 -

  1. 安 全 : 例 如 建 築 及 消 防 安 全 等 的 規 定 ;
  2. 師 資 : 例 如 教 師 必 須 符 合 指 定 資 格 , 並 向 教 署 註 冊 ; 以 及
  3. 收 取 費 用 : 例 如 學 費 必 須 經 教 署 批 准 。

為 了 提 供 更 多 資 料 方 便 家 長 選 擇 私 營 學 校 , 教 署 已 將 所 有 學 校 ( 包 括 私 營 學 校 ) 的 核 准 學 費 資 料 上 載 教 署 網 頁 。 教 署 將 與 消 費 者 委 員 會 合 作 , 公 布 嚴 重 違 反 《 教 育 條 例 》 的 學 校 。

   
( 二 )

根 據 《 教 育 規 例 》 , 除 非 獲 得 教 育 署 署 長 另 行 以 書 面 准 許 , 否 則 教 育 課 程 的 費 用 總 額 須 按 月 平 均 計 算 , 並 在 該 教 育 課 程 進 行 期 間 每 月 的 首 個 上 學 日 或 之 後 繳 交 。 學 校 如 申 請 豁 免 按 月 平 均 收 取 學 費 的 規 定 , 教 署 在 審 批 時 一 般 會 考 慮 以 下 因 素 ─

  1. 營 辦 學 校 的 機 構 ( 獲 批 准 無 須 按 月 收 取 學 費 的 學 校 , 必 須 由 非 牟 利 機 構 營 辦 ) ;
  2. 課 程 的 獨 特 性 ; 以 及
  3. 學 生 / 家 長 的 意 願 和 需 要 。

現 時 獲 教 署 批 准 不 必 按 月 平 均 收 取 課 程 費 用 的 學 校 共 56 所 , 其 中 有 19 所 是 國 際 學 校 , 餘 下 的 37 所 均 為 成 人 教 育 機 構 。

過 往 , 教 署 主 要 考 慮 到 國 際 學 校 家 長 的 需 要 ( 例 如 按 月 收 取 學 費 的 安 排 , 會 對 那 些 須 經 常 離 港 的 外 籍 家 長 構 成 不 便 ) , 批 准 上 述 19 所 國 際 學 校 無 須 根 據 《 教 育 規 例 》 按 月 收 取 學 費 。 教 署 已 檢 討 有 關 安 排 。 由 二 零 零 二 至 零 三 學 年 起 , 除 非 學 校 能 提 供 非 常 充 分 的 理 據 及 証 明 有 確 切 的 需 要 , 否 則 上 述 19 所 國 際 學 校 必 須 按 月 平 均 收 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