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頁面
< 返回
目錄 > 有關教育局 >
表格及通告
-
表格
-
通告
< 返回
目錄 > 課程發展及支援 >
主要教育層面
-
幼稚園教育
-
小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返回
目錄 > 課程發展及支援 >
評估
-
基本能力評估
< 返回
目錄 > 學生及家長相關 >
生涯規劃教育及升學就業輔導
-
生涯規劃教育
-
商校合作計劃
< 返回
目錄 > 學生及家長相關 >
安全事宜
-
學生安全
-
校巴服務
< 返回
目錄 > 學生及家長相關 >
非華語學童
-
非華語學童教育服務
-
最新資訊
-
概覽
< 返回
目錄 > 學生及家長相關 >
計劃及設施
-
計劃
-
設施
< 返回
目錄 > 教師相關 >
資格、培訓與發展
-
資格
-
培訓
-
發展
< 返回
目錄 > 學校行政及管理 >
政策文件及報告
-
審計署署長第三十九號報告書小學教育
< 返回
目錄 > 公共及行政相關 >
招標公告
-
招標公告
-
工程招標公告
主要內容
< 回上頁

[資料庫] 承 認 毅 進 計 劃 的 學 歷 事 宜

立 法 會 問 題 第 八 條( 書 面 答 覆 )

 

會 議 日 期 : 二 零 零 一 年 三 月 十 四 日



提 問 者 : 劉 漢 銓 議 員

作 答 者 : 教 育 統 籌 局 局 長

問 題 :

當 局 於 去 年 12 月 26 日 宣 布 , 在 招 聘 公 務 員 時 , 將 承 認 毅 進 計 劃 畢 業 證 書 等 同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會 考 ")5 科 及 格 , 並 表 示 會 就 承 認 毅 進 計 劃 的 學 歷 事 宜 , 與 僱 主 團 體 商 討 。 就 此 ,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過 去 3 年 , 每 年 可 供 會 考 5 科 及 格 人 士 申 請 的 政 府 職 位 數 目 ;
( 二 ) 當 局 如 何 確 保 毅 進 計 劃 的 畢 業 學 員 的 學 業 水 平 與 會 考 5 科 及 格 人 士 相 若 ;
( 三 ) 有 否 計 劃 設 立 統 一 評 核 機 制 , 確 保 由 不 同 院 校 舉 辦 的 毅 進 課 程 的 畢 業 學 員 達 到 既 定 標 準 ; 及
( 四 ) 當 局 與 僱 主 團 體 商 討 的 進 展 為 何 ?

答 覆 :

主 席 :

( 一 )

過 去 三 年 , 每 年 可 供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以 下 簡 稱 " 會 考 ") 五 科 及 格 人 士 投 考 的 政 府 職 位 數 目 如 下 :

  一 九 九 八 年 一 九 九 九 年 二 零 零 零 年
公 務 員 職 位 數 目 約 6700 個 約 1500 個 約 1200 個
全 職 非 公 務 員 職 位 數 目 約 3100 個 約 3600 個 約 4800 個

   
( 二 )

政 府 考 慮 了 香 港 學 術 評 審 局 ( 以 下 簡 稱 " 評 審 局 ") 所 作 的 獨 立 評 估 後 , 決 定 承 認 毅 進 計 劃 完 整 畢 業 證 書 符 合 要 求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 包 括 中 國 語 文 和 英 國 語 文 ) 的 政 府 職 位 入 職 資 格 。

評 審 局 是 本 港 唯 一 一 間 法 定 的 學 術 評 審 機 構 。 評 審 局 研 究 了 毅 進 計 劃 的 學 制 、 個 別 課 程 的 設 計 和 內 容 、 教 學 材 料 、 授 課 形 式 和 評 核 方 法 後 , 認 為 整 體 而 言 , 毅 進 計 劃 應 可 給 予 學 員 適 當 的 培 訓 , 使 學 員 能 掌 握 就 業 所 需 的 一 般 知 識 和 技 能 , 而 他 們 在 這 兩 方 面 的 水 平 , 應 與 在 會 考 中 取 得 五 科 及 格 的 學 生 相 若 。

此 外 , 政 府 也 考 慮 到 香 港 專 上 學 院 持 續 教 育 聯 盟 ( 以 下 簡 稱 " 持 續 教 育 聯 盟 ") 設 有 質 素 檢 定 機 制 。 在 該 機 制 下 , 學 者 、 教 育 家 、 質 素 檢 定 專 家 , 以 及 僱 主 和 政 府 代 表 均 有 參 與 質 素 檢 定 工 作 。

在 未 來 數 月 , 評 審 局 會 就 毅 進 計 劃 的 授 課 安 排 進 行 另 一 項 評 估 , 評 估 範 圍 包 括 學 員 的 整 體 表 現 和 成 績 。 在 毅 進 計 劃 推 行 一 年 後 , 我 們 會 全 面 評 估 該 計 劃 。 有 關 的 評 估 和 研 究 將 有 助 確 保 毅 進 計 劃 不 論 在 設 計 和 授 課 安 排 上 , 均 能 讓 學 員 掌 握 所 需 的 知 識 和 技 能 , 達 到 相 當 於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水 平 。

關 於 個 別 學 員 的 質 素 問 題 , 持 續 教 育 聯 盟 在 頒 授 毅 進 計 劃 的 學 歷 時 , 會 緊 守 " 寬 進 嚴 出 " 這 個 行 之 有 效 的 原 則 。 學 員 必 須 通 過 各 項 評 核 ( 包 括 作 業 和 考 試 ) , 方 可 獲 頒 發 毅 進 計 劃 完 整 畢 業 證 書 。

   
( 三 )

毅 進 計 劃 並 沒 有 統 一 的 評 核 機 制 。 不 過 , 持 續 教 育 聯 盟 已 就 必 修 單 元 的 教 材 、 授 課 安 排 、 作 業 、 評 核 方 法 , 向 轄 下 十 間 參 與 計 劃 的 院 校 發 出 指 引 , 並 提 供 試 題 範 本 , 而 各 院 校 均 有 嚴 格 遵 守 上 述 指 引 。 此 外 , 在 每 次 期 考 結 束 後 , 該 十 間 院 校 的 代 表 亦 會 一 同 檢 討 學 員 的 成 績 , 確 保 各 院 校 有 一 致 的 評 核 標 準 。 這 些 措 施 足 以 確 保 不 同 院 校 均 採 用 相 若 的 標 準 去 評 核 畢 業 學 員 。

   
( 四 )

我 們 已 發 信 向 各 大 商 會 推 介 毅 進 計 劃 , 並 鼓 勵 他 們 跟 隨 政 府 的 做 法 , 在 招 聘 員 工 時 , 把 毅 進 計 劃 畢 業 學 員 視 為 相 當 於 中 五 畢 業 生 。 我 們 亦 已 發 信 給 僱 員 人 數 達 200 人 或 以 上 的 公 司 , 邀 請 他 們 參 加 將 於 四 / 五 月 舉 辦 的 毅 進 計 劃 簡 介 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