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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庫] 弱 能 人 士 的 教 育 事 宜

立 法 會 問 題 第 十 五 條( 書 面 答 覆 )
會 議 日 期 : 二 零 零 一 年 二 月 二 十 八 日



提 問 者 : 何 鍾 泰 議 員

作 答 者 : 教 育 統 籌 局 局 長

問 題 :

關 於 弱 能 人 士 的 教 育 事 宜 ,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現 時 供 弱 能 人 士 就 讀 的 特 殊 學 校 的 平 均 師 生 比 例 為 何 ;

( 二 ) 當 局 向 弱 能 學 生 的 家 長 提 供 何 種 支 援 ; 及

( 三 ) 有 何 措 施 防 止 在 普 通 學 校 就 讀 的 弱 能 學 生 遭 受 歧 視 ; 當 局 有 否 評 估 該 等 措 施 的 成 效 , 若 有 , 結 果 為 何 ?

答 覆 :

主 席 女 士 :

( 一 )

根 據 供 視 覺 受 損 、 聽 覺 受 損 、 弱 智 或 身 體 弱 能 兒 童 就 讀 的 特 殊 學 校 的 教 師 總 數 及 學 生 實 際 人 數 計 算 , 這 些 學 校 在 二 零 零 零 至 零 一 學 年 的 平 均 師 生 比 例 為 1 對 5.15 。

   
( 二 )

教 育 署 對 弱 能 學 生 的 家 長 提 供 一 系 列 的 支 援 , 包 括 :

  1. 就 其 子 女 的 學 位 安 排 向 家 長 提 供 意 見 及 協 助 , 並 向 家 長 解 釋 其 子 女 的 弱 能 情 況 和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 以 及 特 殊 教 育 的 設 施 ;

  2. 根 據 家 長 、 教 師 、 校 長 、 社 工 及 教 育 署 人 員 提 供 的 資 料 及 意 見 , 協 助 家 長 為 其 子 女 釐 定 全 面 的 教 育 計 劃 , 包 括 學 習 目 標 及 進 度 ;

  3. 舉 辦 研 討 會 、 工 作 坊 及 分 享 會 , 幫 助 家 長 認 識 及 接 受 其 子 女 的 弱 能 情 況 , 培 養 適 當 的 態 度 及 掌 握 足 夠 的 技 巧 , 輔 助 子 女 的 成 長 ;

  4. 透 過 身 體 弱 能 學 童 輔 導 教 學 服 務 , 為 在 普 通 學 校 就 讀 的 身 體 弱 能 或 弱 視 學 生 的 家 長 提 供 意 見 , 並 為 家 長 提 供 處 理 學 生 弱 能 情 況 的 個 別 輔 導 和 資 料 單 張 ;

  5. 透 過 聽 覺 服 務 , 就 聽 覺 弱 能 兒 童 的 評 估 、 復 康 及 教 育 計 劃 向 家 長 作 出 建 議 , 並 輔 導 家 長 應 如 何 處 理 及 照 顧 聽 覺 弱 能 兒 童 ;

  6. 透 過 言 語 治 療 服 務 , 讓 家 長 明 瞭 怎 樣 參 與 言 語 訓 練 ;

  7. 就 處 理 學 童 的 教 育 及 心 理 需 要 向 家 長 提 供 意 見 ; 及

  8. 協 助 學 校 建 立 弱 能 學 童 家 長 互 相 支 援 的 網 絡 , 並 透 過 合 作 活 動 , 鼓 勵 其 他 家 長 作 出 支 援 。
   
( 三 )

《 殘 疾 歧 視 條 例 》 為 防 止 弱 能 學 生 受 到 歧 視 提 供 了 法 理 基 礎

  • 平 等 機 會 委 員 會 最 近 草 擬 了 教 育 實 務 守 則 , 現 正 諮 詢 公 眾
  • 教 育 署 、 教 育 委 員 會 及 各 學 校 議 會 與 平 等 機 會 委 員 會 緊 密
合 作 , 制 訂 上 述 守 則 , 目 的 是 以 實 際 及 務 實 的 方 式 , 在 學 校 內 消 除 歧 視 和 推 廣 平 等 機 會 。

教 育 署 透 過 發 出 課 本 及 課 程 指 引 , 宣 傳 學 生 均 有 平 等 機 會 的 信 息 , 並 通 過 編 制 教 材 , 包 括 教 材 套 和 教 育 電 視 節 目 , 提 高 教 師 在 這 方 面 的 認 知 和 能 力 。 教 育 署 亦 舉 辦 研 討 會 、 工 作 坊 及 分 享 會 , 提 高 普 通 學 校 對 弱 能 學 童 的 普 遍 接 受 程 度 , 並 透 過 教 學 和 課 外 活 動 向 學 生 傳 達 有 關 信 息 。

教 育 署 沒 有 就 上 述 各 項 措 施 進 行 任 何 有 系 統 的 評 估 , 但 根 據 進 行 學 校 探 訪 和 視 學 所 得 的 回 應 , 教 育 署 認 為 有 關 措 施 整 體 來 說 有 助 提 高 普 通 學 校 對 弱 能 兒 童 的 接 受 程 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