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素評核繼續以促進學校持續改善求進為目的,落實以校情為本的理念。為此,評核隊伍會以幼稚園的關注事項為起點,並參考上一次質素評核報告的改善建議,根據《表現指標(幼稚園)》,就學校的整體表現作專業的評鑑,以評估學校是否達到既定標準,符合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計劃)的資格。新一周期的質素評核由2018/19學年開始。教育局會在質素評核前八個星期通知幼稚園質素評核的確實日期。視乎學校的規模,到校評核工作為期約兩天半或三天半。 |
1. | 幼稚園質素評核手冊 |
2. | 對「質素評核報告初稿」的回應表格 |
3. | 「幼稚園質素保證數據系統」簡介 |
4. | 視學報告 |
1. | 問: | 新一周期的質素評核已於2018/19學年開始,教育局會如何決定幼稚園進行質素評核的時間? |
答: | 幼稚園進行質素評核的時間會取決於隨機揀選,並因應幼稚園接受兩次質素評核相隔的時間予以調節。 | |
2. | 問: | 為什麼教育局須將質素評核報告上載於局方網頁? |
答: | 計劃下的質素保證架構,乃是要推動學校持續發展,向公眾問責。考慮到幼稚園和家長的意見,教育局已分別由2018/19學年起及2022/23學年起,將質素評核報告和重點視學報告的中文及英文版本上載到教育局網頁,以增加學校的透明度,讓公眾適時了解學校的發展。 | |
3. | 問: | 質素評核隊伍以甚麼標準判斷學校的表現? |
答: | 所有質素評核隊伍都會按照《表現指標(幼稚園)》作出專業判斷,評定幼稚園的整體表現是否達到既定標準,即幼稚園在《表現指標(幼稚園)》各範疇的整體表現應至少達到可以接受的水平。《表現指標(幼稚園)》軟本已上載到教育局網頁。 | |
4. | 問: | 學校要預備甚麼及多少文件以供質素評核隊伍檢視? |
答: | 質素保證架構的理念是促進學校進行自評,輔以質素評核以核實自評,從而協助學校達至持續改善。學校的工作重心應在於建立有系統的自評機制,把自評的反思文化內化於恆常的工作之中,以收不斷自我完善之效。幼稚園只須善用現存的資料作為自評的憑證,避免不必要的文件記錄和準備工作。 | |
5. | 問: | 學校每年均填寫「持份者問卷」,是否須為質素評核多填一次問卷? |
答: | 如學校使用由教育局提供的「持份者問卷(2017版)」進行學校自我評估,則無須多填一次問卷。當學校收到質素評核的通知,學校只須提交撰寫「學校報告」時所用的持份者問卷調查結果。然而,如學校使用自擬問卷或經自行修改的「持份者問卷」進行自我評估,當收到質素評核的通知,學校便須在指定時間內提交由教育局提供的「持份者問卷(2017版)」的調查結果。 | |
6. | 問: | 如學校未能通過質素評核,後果如何? |
答: | 所有參加計劃的學校均須達到《表現指標(幼稚園)》的既定標準。如學校未能通過質素評核,在收到評核報告定稿後兩個月內可申請質素評核跟進視學,並遞交改善計劃。教育局會在報告定稿發出後約十二個月,派出另一支評核隊伍到校進行質素評核跟進視學,如學校被評定為達到既定標準,則符合參加計劃的資格;如學校仍未能達到既定標準,教育局會考慮撤銷其參加計劃的資格,並終止發放政府資助。 | |
7. | 問: | 為何質素評核要加入外間觀察員? |
答: | 為提高質素評核的透明度,教育局已由2013/14學年起引入獨立人士擔任外間觀察員,參與部分質素評核探訪。由2018/19至2020/21學年,教育局推行先導計劃,邀請在職幼稚園校長擔任外間觀察員。建基先導計劃的理想成效,本局於2021/22學年,將質素評核在職校長外間觀察員計劃恆常化,為參加計劃的校長提供培訓,並自2022/23學年起,按質素評核機制,安排在職校長外間觀察員參與部分質素評核探訪,以進一步提高質素評核的透明度。他們會分享其觀察所得,但不會評核學校的表現。 | |
8. | 問: | 幼稚園是否需要為外間觀察員作特別準備? |
答: | 不需要。在質素評核的過程中,外間觀察員會跟隨評核隊伍進行觀察,故幼稚園毋須作特別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