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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1.       學校如何決定是否需要申請幼稚園校本支援組的支援服務?

   

學校在考慮申請幼稚園校本支援組的支援服務時,宜參考學校發展計劃的重點,選擇能配合學校發展需要的支援項目;此外,宜與學校成員共同商議,就申請支援服務的需要及支援的項目達成共識,才遞交申請。

 

2.       如何申請幼稚園校本支援組的支援服務?

  

在每年三至五月份期間,學校可透過網上申請各項支援服務。教育局會透過通告及舉行簡介會等方式,介紹來年支援服務的內容及申請方法。我們鼓勵學校參與簡介會,以進一步了解各項支援服務。另外,曾參加任何校本支援計劃的學校,亦可按本身需要再次申請幼稚園校本支援組的各項服務。

 

3.       支援重點或參與級別可以在甄選後修訂嗎?

  

學校在申請「到校支援服務」後,如因特殊原因而需更改支援內容,可與本組同事聯絡,以作出最妥善的安排。另外,負責計劃的同事亦可在首次會議時,與校方商討,一起作出合適的修訂。

 

4.       假如申請了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語常會)的計劃,可否再申請幼稚園校本支援組的服務?

  

若學校同時參加不同的計劃,對於學校行政、資源調配等會帶來負擔,學校宜就學校發展重點,申請配合學校發展的支援計劃。另外,語常會的計劃也屬到校支援服務,若學校獲得此項支援服務,幼稚園校本支援組會將資源分派予其他未獲任何到校支援服務的學校。

 

5.       區域校長網絡有什麼功能﹖如何加入區域校長網絡?

  

區域校長網絡是以區本為發展方向,凝聚同區域幼稚園及幼稚園暨幼兒中心的校長,建立跨校的討論平台,讓他們交流專業知識,分享學校成功經驗。本組會定期發出專函或電郵邀請所有校長參與其區內的活動。

 

6.       參與「內地與香港教師交流及協作計劃」的學校是否需要作出特別的安排?

  

是的,參與計劃的教師最少有一位能與內地交流人員以普通話溝通,並作為內地交流人員在校內的主要夥伴,擔當內地交流人員與學校之間的橋樑。此外,學校須為內地交流人員提供適合的工作環境和足夠的資源,包括電腦器材、書桌、文具等,以便他們與校內教師交流。

 

7.       參加支援服務會否增加教師的工作量?

 

基本上各項支援服務的進行時間大多集中在校內的工作時間,而學校亦可適當地調配人力資源,以配合計劃的進行。

 

修訂日期: 2012年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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