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 學校表現指標 | |
| 1: | 甚麼是學校表現指標? |
| 答: | 學校表現指標是支援「學校發展與問責架構」的一套重要工具,作為學校及教育局檢視學校表現的共通平台,幫助學校持續發展。 |
| 2: | 教育局有否適時更新學校表現指標? |
| 答: | 有。學校表現指標是具發展性的,教育局會因應教育趨勢和學校發展的現況適時更新學校表現指標。《香港學校表現指標2008》就是配合教育趨勢和課程改革的不同階段而訂定,並由2008/09學年起供學校使用。 |
| 3: | 教育局基於甚麼原則訂定《香港學校表現指標2008》? |
| 答: | 建基於《香港學校表現指標2002》的良好基礎,教育局以精簡、重組及修訂這三項原則去修訂學校表現指標,從而訂定了《香港學校表現指標2008》,以幫助學校有效及聚焦地檢視學校的工作,並藉此減輕學校的工作量。 |
| 4: | 學校表現指標的架構是甚麼? |
| 答: | 學校表現指標的架構由範疇、範圍及表現指標三個層面所組成,最新的《香港學校表現指標2008》設有四個範疇,之下分為八個範圍,範圍之下共有23個表現指標。 |
| 5: | 甚麼是「要點問題」?學校應如何運用? |
| 答: | 「要點問題」是每個表現指標之下所設定的一組問題,幫助學校就指標範圍反思工作成效。學校應把「要點問題」作為思考指引,配合學校自評數據,並考慮學校的背景因素,反思工作成效。 |
| 6: | 甚麼是「表現例證」?學校應如何運用? |
| 答: | 「表現例證」是描述學校在指標範圍達致「優異」及「尚可」兩個表現層次的示例,供學校自評時作為參考。 |
| 7: | 《香港學校表現指標2008》如何配合學校自評工作,促進學校自我完善? |
| 答: | 學校透過實踐「策劃-推行-評估」這個自評循環理念,持續發展。《香港學校表現指標2008》就是按照「策劃-推行-評估」自評循環理念而制定,能配合學校恆常的自評工作,促進學校透過自評,達至自我完善。 |
| 8: | 學校在運用表現指標時,有甚麼地方應該注意? |
| 答: | 表現指標具有環環相扣、互為影響的性質。因此,學校應以整體的角度,重點評估學校的工作。另外,由於每所學校的發展步伐不同,學生的背景亦有差異,學校在運用指標進行評估時,應充分考慮本身的背景因素。 |
| 學校表現評量 | |
| 9: | 甚麼是學校表現評量﹖ |
| 答: | 學校表現評量是教育局配合「學校發展與問責架構」所制訂的一套自評數據系統。學校表現評量建基於學校表現指標架構,為學校提供量化及客觀的數據,以補足質化為主的表現指標,幫助學校進行有系統及建基於實證的自評,以促進學校改善和持續發展。 |
| 10: | 教育局基於甚麼原則制訂學校表現評量項目? |
| 答: | 學校表現評量是經過嚴謹的篩選,以符合精簡、實用及易於蒐集等原則,並配合學校表現指標架構,評估學校工作的表現。 |
| 11: | 學校表現評量有甚麼主要修訂? |
| 答: | 學校表現評量配合《香港學校表現指標2008》架構,作出相應的修訂,並增刪、精簡了評量項目,以方便學校蒐集評量數據。 |
| 12: | 學校是否需要在每個學年均向教育局提交已收集的表現評量及持分者問卷數據? |
| 答: | 學校蒐集表現評量和持分者問卷數據,主要是配合學校自評及策劃工作的需要。教育局建議學校在策劃新一周期學校發展計劃前,透過表現評量和其他資料檢視校情。另一方面,教育局會配合學校蒐集表現評量數據的時間,邀請學校提交已收集的數據,以編製表現評量參考數據,支援學校的自評工作。 |
| 13: | 教育局為甚麼要制訂「表現評量參考數據」? |
| 答: | 教育局制訂「表現評量參考數據」的目的,是為學校提供更多客觀的數據和資料,以幫助學校詮釋學校的評量數據及掌握學校的表現,從而促進學校進行有系統及建基於實證的自評工作。 |
| 14: | 學校可以如何配合教育局制訂「表現評量參考數據」? |
| 答: | 教育局發放「表現評量參考數據」,是為了促進學校進行有系統及建基於實證的自評工作。教育局會繼續定期向學校收集表現評量數據,以備在有需要時作出更新。由於一些表現評量項目的數據要到學年終才可得到,如KPM11、KPM18-20,學校請蒐集上一學年的有關數據,進行自評。教育局會配合學校自評的時段,邀請學校透過「學校發展與問責」數據電子平台,提交學校表現評量和持分者問卷數據。 |
| 15: | 「學校表現評量參考數據」是根據甚麼數據製作而成? |
| 答: | 「學校表現評量參考數據」主要是根據學校提交的表現評量數據而制定。此外,「KPM5學習領域的課時百分比」的參考數據是根據「基礎教育課程指引」中建議之課時分配而制定﹔「KPM11畢業生的出路」的參考數據是根據教育局有關中五及中七畢業生就學情況統計調查而制定﹔「KPM21處於可接受體重範圍的學生百分比」的參考數據是根據衞生署學生健康服務的統計數據而制定。 |
| 16: | 「學校表現評量參考數據」如何照顧特殊學校的需要? |
| 答: | 教育局亦有編製適用於特殊學校的「表現評量參考數據」,其中包括9項持分者對學校表現的觀感的參考數據。另外,特殊學校可因應自評需要,參考中學和小學的相關參考數據。 |
| 持分者問卷 | |
| 17: | 持分者問卷有甚麼主要修訂? |
| 答: | 持分者問卷有以下的主要修訂:(一) 問題數目較少。(二) 照顧特殊學校的需要。(三) 增設了分類數據,例如男女生、高低年級學生等的分類,使自評資料更加豐富。 |
| 18: | 「教師問卷」的調查對象是否包括校長? |
| 答: | 是。 |
| 19: | 學校應如何理解「中立」的意思? |
| 答: | 「中立」表示不傾向於「同意」或「不同意」的任何一方。若持分者不知道、不認識題目的內容,或沒有意見,可填答「不知道/不適用」,而不應填答「中立」。 |
| 20: | 「一條龍」學校應如何進行持分者問卷? |
| 答: | 「一條龍」學校可按校本情況決定進行教師問卷的方法。舉例來說,若教師只任教中學或小學班別,學校可向教師派發所屬學校類別(中學或小學)問卷;若教師同時任教中、小學班別,學校可按教師任教節數的比重,向他們派發比重較大的學校類別問卷。 |
| 21: | 持分者問卷是否適用於特殊學校? |
| 答: | 是。持分者問卷設有適用於特殊學校的版本,包括專為特殊學校而設的專責人員問卷,及因應特殊學校情況加以調節的教師、學生及家長問卷。 |
| 其他 | |
| 22: | 學校是否需要因應校外評核向教育局提交學校表現評量和持分者問卷數據? |
| 答: | 不需要。學校毋須因應校外評核向教育局提交學校表現評量和持分者問卷數據,這些數據主要是配合學校自評的需要,以促進學校持續發展。 |
| 23: | 學校是否需要花費大量人力和時間蒐集自評數據? |
| 答: | 不需要。學校所蒐集的數據都是學校的恆常數據,而且容易蒐集。此外,學校應善用「學校發展與問責」數據電子平台,蒐集和管理自評數據,促進學校自評的效能,以及減輕教師的工作量。 |
| 24: | 教育局是否會提供支援措施,協助學校運用學校表現指標和自評工具? |
| 答: | 會。教育局會透過網頁發放有關運用學校表現指標和自評工具的最新資訊,亦會繼續舉辦研討會、培訓工作坊及分享會等,使學校人員掌握學校表現指標和自評工具的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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