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由一九九七年九月开始,为有取录内地新来港儿童的学校提供校本支援计划津贴。并由二零零零年四月起,将该津贴扩展至包括非华语儿童及回流儿童。 目标 1. | 为有取录新来港儿童的学校提供更多支援。 | 2. | 让学校能够因应这些儿童的需要而灵活安排支援服务。 |
行政安排 1. | 有取录新来港儿童的公营学校可向教育局申领。该津贴与学校其他津贴一样,若有需要,每学年均会作出调整。由二零二零年九月起,每名小学生的津贴额为港币3,904元,中学生则为港币5,786元。为使学校能够适时提供支援服务,以帮助这些新入学儿童,教育局会于每一学年发放预支津贴予提交申请的学校。 | 2. | 学校须另行设立一个「校本支援计划津贴帐」,作为有关该津贴的收支纪录。 |
课程内容 1. | 学校可灵活运用这些津贴,弹性地为新来港儿童提供校本支援服务。 | 2. | 这些服务包括: | | - 为新入学的新来港儿童开设补习班(包括中/ 英文科及其他有需要的学科)
- 设计校本课程
- 购买教具和辅导教材
- 筹办迎新活动、辅导活动及课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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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 如有查询,可于办公时间内致电 2892 6188。 有关津贴的内容可于教育局网页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