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由一九九七年九月開始,為有取錄內地新來港兒童的學校提供校本支援計劃津貼。並由二零零零年四月起,將該津貼擴展至包括非華語兒童及回流兒童。 目標 1. | 為有取錄新來港兒童的學校提供更多支援。 | 2. | 讓學校能夠因應這些兒童的需要而靈活安排支援服務。 |
行政安排 1. | 有取錄新來港兒童的公營學校可向教育局申領。該津貼與學校其他津貼一樣,若有需要,每學年均會作出調整。由二零二零年九月起,每名小學生的津貼額為港幣3,904元,中學生則為港幣5,786元。為使學校能夠適時提供支援服務,以幫助這些新入學兒童,教育局會於每一學年發放預支津貼予提交申請的學校。 | 2. | 學校須另行設立一個「校本支援計劃津貼帳」,作為有關該津貼的收支紀錄。 |
課程內容 1. | 學校可靈活運用這些津貼,彈性地為新來港兒童提供校本支援服務。 | 2. | 這些服務包括: | | - 為新入學的新來港兒童開設補習班(包括中/ 英文科及其他有需要的學科)
- 設計校本課程
- 購買教具和輔導教材
- 籌辦迎新活動、輔導活動及課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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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 如有查詢,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 2892 6188。 有關津貼的內容可於教育局網頁查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