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由一九九七年九月開始,為有取錄內地新來港兒童的學校提供「校本支援計劃津貼」。並由二零零零年四月起,將該津貼擴展至包括新近入讀本地學校的非華語兒童及回流兒童。 目標 1. | 為有取錄新來港兒童的學校提供更多支援。 | 2. | 讓學校能夠因應這些兒童的需要而靈活安排支援服務。 |
行政安排 1. | 有取錄新來港兒童的公營學校可向教育局申領「校本支援計劃津貼」。該津貼與學校其他津貼一樣,若有需要,每學年均會作出調整。為使學校能夠適時提供支援服務,以幫助這些新入學兒童,教育局會於每一學年發放預支津貼予提交申請的學校。 | 2. | 學校須另行開立一個「校本支援計劃津貼帳」,以妥善記錄「校本支援計劃津貼」的收支項目。 |
課程內容 1. | 學校可靈活地使用該津貼為上述兒童提供支援服務,以照顧他們在學習及適應上的需要。 | 2. | 這些服務包括: | | - 為內地新來港兒童、新近入讀本地學校的非華語兒童及回流兒童開設免費的課餘補習班
- 籌辦迎新活動/輔導課程/課外活動/探訪活動等
- 為內地新來港兒童、新近入讀本地學校的非華語兒童及回流兒童提供適切的支援服務所需的其他一切開支(食物和飲料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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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 如有查詢,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 2892 6188 與學位安排及支援組聯絡。 有關津貼的內容可於此網頁查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