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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2018年6月29日
本期焦點 - 「2019/20學年幼稚園幼兒班(K1)收生安排」家長簡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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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學年幼稚園幼兒班(K1)收生安排」家長簡介會

- 教育局於2019/20學年繼續推行幼稚園幼兒班(K1)收生安排(下稱「2019/20 K1收生安排」),讓幼稚園收生程序更為暢順,家長亦可儘早確定其子女的幼稚園學位。
- 家長如欲為其子女申請在2019/20學年入讀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計劃」)幼稚園的K1班,須遵照以下程序。有關程序適用於所有參加「計劃」的非牟利幼稚園。
- 教育局會為每名可在本港接受教育的學童發出一張註冊文件,而所有參加「計劃」的幼稚園,只可取錄持有有效註冊文件的學童。
- 家長須於2018年9月至11月期間為子女向教育局申請「幼稚園入學註冊證」(下稱「註冊證」)。如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時已提供完整的申請資料及證明文件,教育局一般可在六至八個星期內完成審核並以郵遞方式發放「註冊證」給合資格接受「計劃」資助的申請人。如學童可於本港接受教育但不合乎資格接受「計劃」資助而未能獲發「註冊證」,本局會為有關學童發出「幼稚園入學許可書」(下稱「入學許可書」),學童可憑「入學許可書」註冊並入讀參加「計劃」的幼稚園,惟其家長須按註冊入讀之幼稚園的收費證明書繳付未扣減「計劃」資助前的全額學費。
- 「註冊證」的申請將於2018年9月開始,有關詳情會上載教育局網頁。
- 「註冊證」/「入學許可書」將於「統一註冊日期」期間(即2019年1月10日至12日)用作K1註冊留位之用。由於「註冊證」申請審核需時,家長最遲須在2018年11月30日把填妥的「註冊證」申請表遞交教育局,否則,學童一般均不能於「統一註冊日期」前獲發「註冊證」/「入學許可書」作K1註冊留位之用。
- 家長應向幼稚園了解其校本收生機制,包括相關程序、準則、面見安排、報名費等,並按個別幼稚園的要求索取申請表格及遞交入學申請。
- 幼稚園將於2018年12月21日前通知家長申請結果。
- 如接到通知其子女被取錄,家長須在充分考慮後選擇一所幼稚園,並於「統一註冊日期」期間(即2019年1月10日至12日)到該所幼稚園提交「註冊證」/「入學許可書」並繳交註冊費,以完成註冊手續。此措施是為避免一名學童同時佔多於一個學位,以致影響其他申請人。
- 教育局將由2019年1月底(即「統一註冊日期」後)開始發放幼稚園的K1學位空缺資訊,供家長參考。如家長有需要,可於教育局網頁、各區域教育服務處及通過電話熱線查詢有關資訊。
- 如其子女於「統一註冊日期」後才獲取錄,家長仍須以「註冊證」/「入學許可書」註冊。如家長在一所幼稚園註冊後想為子女轉校,須到原先註冊的幼稚園取回「註冊證」/「入學許可書」。家長如由其原先註冊的幼稚園取回「註冊證」/「入學許可書」,即代表該幼稚園不會再為該學童保留學位。一般來說,其原先註冊的幼稚園不會退還註冊費。
- 家長可致電教育局3540 6808/ 3540 6811、24小時自動電話查詢系統2891 0088、各區域教育服務處或幼稚園及幼兒中心聯合辦事處查詢(有關電話詳載於上述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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