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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资助学校教师晋升前须符合的培训要求


1. 优化晋升培训要求
(适用于20209月或以后晋升的教师)

由2020/21学年起,教育局优化晋升的培训要求,培训内容包括核心选修两部分。所有资助学校教师必须达成载于《资助则例》的有关要求,并修毕经校董会/法团校董会认可及审批修读的培训课程,方能符合晋升更高职级[1]的资格。

上述安排设三年过渡期(2020 年9 月1 日至2023 年8 月31 日),即由2023 年9 月1 日起,教师须符合「优化晋升培训要求」方可实任晋升。

晋升培训
适用对象
培训课程及修读期限
Column 1

优化晋升培训要求
(详见附件1至5)

Column 2
2020年9月1日或以后实任晋升更高职级的教师

过去五年修毕以下部分:
核心部分

  • 30小时
选修部分
  • 60小时 (晋升小学学位教师/高级学位教师) 或
  • 100小时 (晋升高级小学学位教师/首席学位教师)
Column 1

资助学校教师晋升前须符合的培训要求
(详见附件6)

Column 2
三年过渡期[2]内实任晋升更高职级的教师

过去十年修毕以下部分:

  • 复修课程 (90小时) (适用于晋升小学学位教师/高级小学学位教师/高级学位教师/首席学位教师)
  • 管理训练 (40小时) (适用于晋升高级小学学位教师/首席学位教师)

[1]   更高职级指小学学位教师、高级小学学位教师、高级学位教师及首席学位教师。

[2]   三年过渡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优化晋升培训要求详情

  • 核心部分属于必修的指定课程,由教育局提供,共30小时,内容聚焦学校领导必备的素养,重点包括专业操守及价值观、国家及国际发展、教育议题探讨,以及领导能力和反思。教师可于培训行事历报读核心部分的课程。
  • 选修部分60小时(晋升小学学位教师/高级学位教师)100小时(晋升高级小学学位教师/首席学位教师),教师按有关晋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选读合适的课程,并经校董会/法团校董会确认符合晋升需要。
  • 修读期限五年,教师必须在实任晋升日期起计的过去五年内完成核心部分课程及符合要求时数的选修部分课程。

 

附件1 – 教育局通告第6/2020号 (优化晋升培训安排载于第15至17段)

附件2 – 优化晋升培训要求 (即教育局通告第6/2020号 - 附件四)

附件3 – 核心部分课程(2023/24) [课程现已接受报名]

附件4 – 教师晋升培训要求纪录表

附件5 –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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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资助学校教师晋升前须符合的培训要求(只适用至2023年8月31日)

在资助学校教师晋升前须符合的培训要求下,资助学校教师必须完成载于《资助则例》的指定训练课程,或经法团校董会/教育局常任秘书长认可的等同培训课程,方能符合晋升更高级职级的资格。指定训练课程分别是复修课程管理训练

附件6 – 晋升前须符合的培训要求 (只适用至2023年8月31日)

  

法团校董会学校 – 法团校董会可按照附件6第三段中订明的标准/指导原则,评审教师所修读的课程是否可被视作认可/等同于指定培训课程。

非法团校董会学校 – 学校可向所属学校发展主任寻求意见,并将有关证书、修业成绩表、课程内容细则及课程修读时数副本,呈交学校发展主任,以确定所修读的课程是否可被视作认可/等同于指定培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