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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資訊科技人員支援津貼

 

內容撮要

 

教育局由2017/18學年起向所有公營中、小學(包括特殊學校)發放一筆額外經常性現金津貼,以加強支援資訊科技人員協助學校實踐電子學習及善用資訊科技於各項教育措施。每所學校於2023/24學年所得的撥款額為每年333,812元。這項津貼會按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按年調整。詳情請參閱教育局通告第11/2017號

 

應用範圍

 

「資訊科技人員支援津貼」主要用於加強支援學校的資訊科技人員。學校可運用這項津貼自行聘請技術支援人員,或委託資訊科技公司提供駐校員工,以提供所需的技術支援服務。技術支援人員的建議職責載於教育局通告第11/2017號的附件以供參考。倘有餘款,學校可使用津貼餘額向服務供應商購買技術支援人員或駐校員工未及提供的額外技術支援服務,例如數據遷移及雲端管理,以應付特殊需要。

 

學校如自行聘請技術支援人員,應履行良好僱主的責任,充分考慮市場薪酬水平及工作情況,在訂定實際酬金時包括年度薪酬調整。學校亦應提供培訓機會,以確保技術支援人員緊貼科技發展的步伐。所有與聘任技術支援人員相關的支出,例如薪金、強積金、其他法定福利及相關培訓,均可由這項津貼支付。學校並不會獲發額外津貼以支付此類開支。

 

簡介會

 日期 項目
 29 及 30.8.2017 EI0020170252 - 「資訊科技人員支援津貼」簡介會
 

簡介會講者簡報:

 

查詢

 

如有查詢,學校可與所屬的高級學校發展主任,或致電 3698 3606 與資訊科技教育組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