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頁面
< 返回
目錄 > 有關教育局 >
表格及通告
-
表格
-
通告
< 返回
目錄 > 課程發展及支援 >
主要教育層面
-
幼稚園教育
-
小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返回
目錄 > 課程發展及支援 >
評估
-
基本能力評估
< 返回
目錄 > 學生及家長相關 >
生涯規劃教育及升學就業輔導
-
生涯規劃教育
-
商校合作計劃
< 返回
目錄 > 學生及家長相關 >
安全事宜
-
學生安全
-
校巴服務
< 返回
目錄 > 學生及家長相關 >
非華語學童
-
非華語學童教育服務
-
最新資訊
-
概覽
< 返回
目錄 > 學生及家長相關 >
計劃及設施
-
計劃
-
設施
< 返回
目錄 > 教師相關 >
資格、培訓與發展
-
資格
-
培訓
-
發展
< 返回
目錄 > 學校行政及管理 >
政策文件及報告
-
審計署署長第三十九號報告書小學教育
< 返回
目錄 > 公共及行政相關 >
招標公告
-
招標公告
-
工程招標公告
主要內容

資助學校教師晉升前須符合的培訓要求


1. 優化晉升培訓要求
(適用於20209月或以後晉升的教師)

由2020/21學年起,教育局優化晉升的培訓要求,培訓內容包括核心選修兩部分。所有資助學校教師必須達成載於《資助則例》的有關要求,並修畢經校董會/法團校董會認可及審批修讀的培訓課程,方能符合晉升更高職級[1]的資格。

上述安排設三年過渡期(2020 年9 月1 日至2023 年8 月31 日),即由2023 年9 月1 日起,教師須符合「優化晉升培訓要求」方可實任晉升。

晉升培訓
適用對象
培訓課程及修讀期限
Column 1

優化晉升培訓要求
(詳見附件1至5)

Column 2
2020年9月1日或以後實任晉升更高職級的教師

過去五年修畢以下部分:
核心部分

  • 30小時
選修部分
  • 60小時 (晉升小學學位教師/高級學位教師) 或
  • 100小時 (晉升高級小學學位教師/首席學位教師)
Column 1

資助學校教師晉升前須符合的培訓要求
(詳見附件6)

Column 2
三年過渡期[2]內實任晉升更高職級的教師

過去十年修畢以下部分:

  • 複修課程 (90小時) (適用於晉升小學學位教師/高級小學學位教師/高級學位教師/首席學位教師)
  • 管理訓練 (40小時) (適用於晉升高級小學學位教師/首席學位教師)

[1]   更高職級指小學學位教師、高級小學學位教師、高級學位教師及首席學位教師。

[2]   三年過渡期為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優化晉升培訓要求詳情

  • 核心部分屬於必修的指定課程,由教育局提供,共30小時,內容聚焦學校領導必備的素養,重點包括專業操守及價值觀、國家及國際發展、教育議題探討,以及領導能力和反思。教師可於培訓行事曆報讀核心部分的課程。
  • 選修部分60小時(晉升小學學位教師/高級學位教師)100小時(晉升高級小學學位教師/首席學位教師),教師按有關晉升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選讀合適的課程,並經校董會/法團校董會確認符合晉升需要。
  • 修讀期限五年,教師必須在實任晉升日期起計的過去五年內完成核心部分課程及符合要求時數的選修部分課程。

 

附件1 – 教育局通告第6/2020號 (優化晉升培訓安排載於第15至17段)

附件2 – 優化晉升培訓要求 (即教育局通告第6/2020號 - 附件四)

附件3 – 核心部分課程(2023/24) [課程現已接受報名]

附件4 – 教師晉升培訓要求紀錄表

附件5 – 常見問題 

-------------------------------------------------------------------------

2. 資助學校教師晉升前須符合的培訓要求(只適用至2023年8月31日)

在資助學校教師晉升前須符合的培訓要求下,資助學校教師必須完成載於《資助則例》的指定訓練課程,或經法團校董會/教育局常任秘書長認可的等同培訓課程,方能符合晉升更高級職級的資格。指定訓練課程分別是複修課程管理訓練

附件6 – 晉升前須符合的培訓要求 (只適用至2023年8月31日)

  

法團校董會學校 – 法團校董會可按照附件6第三段中訂明的標準/指導原則,評審教師所修讀的課程是否可被視作認可/等同於指定培訓課程。

非法團校董會學校 – 學校可向所屬學校發展主任尋求意見,並將有關證書、修業成績表、課程內容細則及課程修讀時數副本,呈交學校發展主任,以確定所修讀的課程是否可被視作認可/等同於指定培訓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