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多種不同的方法來肯定學生的潛能和成就。
根據學科成績,將學生界定為「資優」或「並非資優」。
以多元智能為本,表揚學生的成就。
強調學業成績並以此作為量度成功的唯一指標。
與教職員取得共識並協力識別和照顧學生的多樣才能。
只參考學科成績來識別資優學生。
成立專責小組討論和制訂校本資優教育政策,以照顧資優學生的認知和情意需要。
以自由放任的方式,設立短期措施應對資優學生的需要。
確保所有教職員透過不同的溝通渠道,充分了解校本資優教育政策。
由中、高層管理人員制定校本資優教育政策,只在例行大會上通知全體教職員。
明確界定不同教職員參與校本資優教育的不同角色。
讓教職員自願參與校本資優教育的不同部分。
策略性地為專責團隊的成員和其他前線教師安排適當的專業發展活動。
鼓勵教師按個人興趣參加專業發展課程。
建立一個公開和公平的機制,以識別資優學生及培育其全面發展。
要求個別教師透過個人觀察,以發掘和識別資優學生。
在全體學生的一般課堂學習加入資優教育的核心元素(即創造力、高層次思維技巧各和個人及社交能力)(第一層次培育)。
日常課堂的學與教只聚焦學習領域的知識,而資優教育的核心元素只放在給予資優學生的特定課程內。
透過第一層次的培育,發掘和識別表現良好及有潛能的學生,就規劃及提供校本抽離式資優課程提供相關的資訊 (第二層次培育)。
為所有學生提供抽離式的活動時,只考慮教師的專業知識和學校資源。
通過明確的多項標準甄選機制,識別和甄選學生參與第二層次及第三層次課程。
根據單一標準(例如學生的學業成績),識別和甄選學生參與第二層次及第三層次課程。
同時兼顧資優學生的認知和情意發展。
只強調資優學生的認知需要(學術領域),而忽視其情意發展。
評估所有課程/服務,就學生的學者進度和課程的未來發展向學校提供資訊。
以考績及問責為目的,評估所有計劃/服務。
根據資優生的情意需要,制定整體計劃,以照顧他們的學習和生涯規劃。
只對出現不當行為的資優生提供輔導和補救性的情意教育課程。
參考教育局的建議,制訂一個開放、明確的轉介機制,以識別和跟進有特殊教育需要的資優生,並知會所有教職員。
就可能需要特別關注的資優生個案,只諮詢學生輔導人員適當的跟進方法。
研究不同的學校經費用途,以計劃如何最理想地運用於校本資優教育服務之上。
只有在各科組的統籌人員要求下,才將學校資源分配給不同的部門/職能組別。
持續探索可以從不同持份者獲取的資源,以豐富和支持資優教育的服務。
依靠政府的資助支持資優教育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