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直资学校管治及财务事宜透明度的建议措施
正面睇
就近日有报导指部份直资学校没有在学校报告中公开财务资料或所公开的财务资料不足,及教育局未能有效监管直资学校;教育局认为有需要作出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直资工作小组就加强直资学校内部管治及运作透明度提出20多项改善措施。
在增加学校财务管理透明度而言,直资学校须在2012/13学年完结後(即於2013年11月底前),将下列财务资料夹附在其学校报告内,上载至学校网页:
(i) 以百分比的形式,披露各项主要开支(包括员工薪酬福利、学费减免/奖学金、学与教资源等开支)在全年整体开支的比重;及
(ii) 学校所累积的营运储备,以相等於多少个月营运开支的形式表达。
每所直资学校的收生情况、学费水平、所提供的服务及支出等都有所不同。以一所开办30班及另一所开办18班但学费水平相约的中学为例,前者一年支出可达6,000万元;而後者一年支出则约4,000多万元。从另一角度而言,一所收取较高学费相比另一所班级数目相若而收取较低学费的学校,以实际金额汇报它们的收入及支出项目不足以比较相关项目的比重。因此工作小组提出,我们亦赞同直资学校以百分比的形式汇报学校的收入及支出,更能让持份者有效地监察学校的财务状况。
另外,直资学校正在本学年试行自评清单。现时的试行清单载列了30多项有关健全管理系统的学校所必须具备的政策或措施。各项政策或措施执行细节则载列於教育局通告内,直资学校可自行调适或修订清单内容,加入检视执行细节的项目,以配合学校的需要。
除了上述的改善措施建议,直资工作小组报告书内亦涵盖其他范畴的建议,包括∶「学费减免/奖学金计划」、「内部监控」、「培训工作」及「监察机制」。
已实施的措施包括披露校董资料、编订校董会/法团校董会每年必要讨论的事项一览表供直资学校遵循、修订现行的投资及购置物业指引。
而即将陆续落实的措施则包括直资学校须将划分的储备详情记入2011/12学年的经审核帐目内,并於2013年3月底前交回教育局;设定学校营运储备的上限,直资学校於2013/14学年的营运储备若超过12个月的营运开支,须於2015年3月底前,在其交回教育局的2013/14学年经审核帐目内,表明方案处理超逾储备上限的盈余;於2013/14学年完结或之前成立管治检讨小组委员会。此外,教育局将由2014/15学年起,於直资学校推行包括管理范畴的管理及财务稽核,取代现时的帐目稽核,以确保直资学校审慎运用其经费及其他形式的资源,例如人力资源。
二O一三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