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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新聘任教师《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要求


《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要求

由2023/24学年起,所有公营学校、直接资助计划学校及参加幼稚园教育计划的幼稚园的新聘教师,必须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方可获考虑聘用。

详情请参阅教育局通告第 13/2022号、教育局通函第 186/2024号、常见问题以及教育局就呈交2023/24学年新聘教师资料的安排致学校的信函。


教育局通告第13/20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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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通函第 186/20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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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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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学校的信函(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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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电子化服务入门网站呈交新聘任教师《 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 》测试资料用户指引

(学校行政用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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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电子化服务入门网站呈交新聘任教师《 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 》测试资料用户指引

(教师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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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5学年举办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

教育局于2024/25学年为教师举办五轮《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分别供学位程度和非学位程度人士参加,暂定测试日期见下表。有意参加测试的教师宜预早规划,按时报名。

测试程度

对象

暂定测试日期

暂定报名日期

学位程度

持有学士学位或会在2024/25学年或2025/26学年获取学士学位,并有意入职或转职担任中小学或幼稚园教师职位的人士

2024年12月15日
(星期日)

2024年10月25日
2024年11月7

2025年4月12 日
(星期六)

2025年2月下旬至
2025年3月上旬

2025年7月19日
(星期六)

2025年5月下旬至
2025年6月中旬

非学位程度

未持有学士学位而有意入职或转职担任中小学或幼稚园教师职位的人士

2024年10月26日
(星期六)

2024年9月6日至
2024年9月19日

2025年6月22日
(星期日)

2025年5月上旬至
2025年5月中旬

 

第一轮及第二轮《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将分别于2024年10月26日及2024年12月15日举行。有关此两轮测试的详情,请参阅此网页下方。其余测试的详情及报名安排会于稍后透过新闻公报及此网页公布。



如教师于学位程度的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日后将不需再次应考同等或更低程度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如教师于非学位程度的测试取得及格成绩而日后在取得学位资历后转职学位教席,则须应考学位程度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


教育局举办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内容及形式参照公务员事务局《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的安排,以笔试形式考核教师对《基本法》(包括所有附件、文件及夹附的资料)及《香港国安法》的认识,设有中英文版本。


持有由公务员事务局或招聘部门/职系举办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及格成绩会被视为已符合相关要求,无须再次参加由教育局举办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有关公务员事务局举办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的详情,可浏览公务员事务局网页https://sc.csb.gov.hk/gate/gb/www.csb.gov.hk/tc_chi/recruit/cre/949.html
 
公务员事务局于2023年7月28日公布,由该日起展开招聘的公务员职位,求职人士可以参加公务员事务局、教育局或各招聘部门/职系举办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及格成绩互通,用作申请相关公务员职位,及公帑资助学校或参加幼稚园教育计划的幼稚园教席。互通安排适用于所有由公务员事务局、教育局或招聘部门/职系所发出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及格成绩,无论测试在新措施实施前或后进行。详情请参阅相关新闻公报(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307/28/P2023072700431.htm?fontSize=2)。





《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 (学位程度)(2024年12月)测试資讯

第二轮《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学位程度)已在2024年11月7日下午5时截止申请。教育局会在2024年12月5日或之前以电邮通知申请人有关申请结果及测试详情。教育局亦会以手机短讯提醒申请人留意有关电邮。申请人如在2024年12月5日仍未收到上述电邮,请致电 2892 5709或电邮至tpdsdt@edb.gov.hk与教育局教师专业发展特别职务小组联络。

 

考生应细阅适用于第二轮《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学位程度)的「申请人须知(学位程度)」、「申请常见问题(学位程度)」及「考生须知(学位程度)」。

申请人须知 (学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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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常见问题 (学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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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知(学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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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 (非学位程度)(202410)测试資讯

第一轮《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非学位程度)已在2024年10月26日举行。测试的成绩通知书已透过邮递方式发放予考生。考生如仍未收到成绩通知书,请致电 2892 5709 或以电邮方式(tpdsdt@edb.gov.hk)与教育局教师专业发展特别职务小组联络。




2023/24学年举办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
教育局于2023/24学年为教师举办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已分别于2023年10月28日、12月3日、2024年4月6日、6月16日及7月20日举行。于2023/24学年举办的测试的成绩通知书已透过邮递方式发放予考生。考生如仍未收到成绩通知书,请致电 2892 5709 或以电邮方式(tpdsdt@edb.gov.hk)与教育局教师专业发展特别职务小组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