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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署长第三十九号报告书小学教育
主要內容

新聘任教师《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要求


《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要求

由2023/24学年起,所有公营学校、直接资助计划学校及参加幼稚园教育计划的幼稚园的新聘教师,必须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方可获考虑聘用。

详情请参阅教育局通告第 13/2022号、教育局通函第 141/2025号、常见问题以及教育局就呈交2023/24学年新聘教师资料的安排致学校的信函。


教育局通告第13/20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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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通函第 141/20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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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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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学校的信函(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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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电子化服务入门网站呈交新聘任教师《 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 》测试资料用户指引

(学校行政用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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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电子化服务入门网站呈交新聘任教师《 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 》测试资料用户指引

(教师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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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6学年举办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

因应公务员事务局已推出数码化《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学位/专业程度职系)测试(数码化测试),而参与《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非学位程度)的需求显著减少,为善用资源,教育局于2025/26学年起,将不再举办《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学位程度),但继续举办一轮《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非学位程度)。具体安排如下:

 

学位程度的测试

公务员事务局已于2025年5月推出数码化测试,让持有学士学位或将于本学年或下一学年获取大学学位的人士能全年按自选时间参加《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学位/专业程度职系)测试。就此,由2025/26学年起,教师可按个人需要及自选时间,参加数码化测试。数码化测试的答题形式、时间和内容与教育局以往举办的纸本形式《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学位程度)相同,考生亦可于测试当日获发电子成绩证书。持有由公务员事务局发出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及格成绩会被视为已符合相关要求,可获考虑聘用。

 

请注意,倘若参与数码化测试的人士缺席考试或未能在考试取得及格成绩,该人士不得在为期三个月的暂缓考试期内再次进行测试。教育局鼓励教师尽早参加数码化测试。有关数码化测试的详情及网上报名方法,请浏览公务员事务局网页(https://sc.csb.gov.hk/gate/gb/www.csb.gov.hk/tc_chi/recruit/2934.html)。

 

非学位程度的测试

教育局将继续为未持有学士学位而有意入职或转职担任中小学非学位教师职位或幼稚园教师职位的人士,举办纸本形式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非学位程度),暂定测试日期为2026年6月7日(星期日)。有关测试的详情及报名安排将于2026年4月中旬透过新闻公报及此网页公布。

 

《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非学位程度)的及格成绩只适用于申请非学位教席。如教师于非学位程度的测试取得及格成绩而日后在取得学位资历后转职学位教席,须另行应考学位程度的测试以符合相关要求。如个别学校因拟聘用的非学位教师在聘任生效前未能参与过往教育局举办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非学位程度)而需特别安排,可与教育局联络,教育局会按个别情况提供协助。 




《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 (非学位程度)(2026年6月)测试资讯

《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非学位程度)的暂定测试日期为2026年6月7日(星期日)。有关测试的详情及报名安排将于2026年4月中旬透过新闻公报及此网页公布。





2024/25学年举办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

教育局于2024/25学年为教师举办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已分别于2024年10月26日、12月15日、2025年4月12日、6月22日及7月19日举行。于2024/25学年举办的测试的成绩通知书已透过邮递方式发放予考生。考生如仍未收到成绩通知书,请致电 2892 5709 或以电邮方式(tpdsdt@edb.gov.hk)与专业发展及培训分部教师行政2组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