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责任依据『资助则例』及『薪金评估指南』的规定,评估以薪金津贴支薪的教职员薪金。教育局会尽快核实学校的薪金评估。然而,教育局接收的薪金评估个案(尤其是于每学年初接收的个案)数量庞大,所以本局需时完成有关工作。因此,务请学校非常小心谨慎地评估其教职员的薪金。
学校在评估薪金前,必须先参阅『薪金评估指南』第1.1 段 —「薪金计算基本原则」。此外,学校亦须确定教师的非本地学历(如有)已获得接纳。
如资助学校的薪金评估不准确,其校董会/法团校董会有责任作出安排,以取回或补付有关教职员获多支付或少支付的薪金。
有关的教职员亦可从教育局网页下载『资助则例』及『薪金评估指南』,以参阅薪金评估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