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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服务承诺

 

教育局一直致力为本港提供优质教育。自我们推行「服务承诺计划」以来, 大部份的服务均能达到指标。我们会再接再厉、精益求精、同心协力,  继续实践服务市民的承诺。

 

服务承诺
结果
(达到承诺之百分比)
(二零二三年十月至十二月)
协助希望入读官立或资助学校中三或以下级别的学生, 在7 个工作日内获得安排首次约见
100.00%
协助希望入读官立或资助学校中三或以下级别的学生, 在21个工作日内获得安排入学
100.00%
根据专业人士的评估和建议, 在家长的同意下, 在14个工作日内转介儿童往特殊学校
100.00%
在收妥一切所需资料及文件, 经审阅及核对无误后, 便会在25个工作日内(十二月至八月)或在27个工作日内(九月至十一月)内发出教员注册证明书或许可证
100.00%
为曾在前教育学院或语文教育学院肄业的人士, 在1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绩报告单及学业证明
100.00%
在28个工作日内(八月至九月)或在23个工作日内(十月至七月)安排支付公积金
100.00%
在11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保留公积金帐户的申请手续
100.00%
在收妥一切所需资料及文件, 经审阅及核对无误后, 便会在10个工作天内向学校发出学校临时注册证明书
100.00%
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私立独立中学及小学的加费申请

100.00%

遇有热带气旋或持续大雨而情况可能危及学童的安全时, 于上午六时十五分前宣布上午班是否停课, 以及在上午十一时前及下午六时前分别宣布下午班及夜校是否停课
100.00%

其他有关资料
你亦可利用我们的自动电话查询系统2891 0088, 查询有关本局服务的一般资料。

意见和建议
我们在各办事处均设有意见箱, 欢迎随时提出意见, 以协助我们改善服务。你亦可以来函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 号胡忠大厦15 楼教育局或致电2892 5777 联络我们。
服务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