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与《基本法》」学与教资源正面睇
《基本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性文件,与市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学生认识《基本法》是理所当然的,亦是价值教育的重要部分。
教育局一直以「多重进路、互相配合」的策略,透过不同学科的课程和学习活动等不同元素,推广《基本法》教育,发展「宪法与《基本法》」学与教资源,目的让学校有更多资源选择。
基于《基本法》教育的重要性,教育局在更新《中学教育课程指引》时,把加强价值教育,包括《基本法》教育列为更新课程重点之一,并提供更多资源和支援。有关《基本法》的内容并非新增,旨在方便学校更有系统地教授《基本法》。
现时初中生活与社会课程已包涵《基本法》相关单元,可供学校采用。学校亦可采用或参考教育局或其他相关团体所编制的教材,以校本课程或纳入德育课程等不同模式进行《基本法》教育。推行《基本法》教育是必须的,但在课程规划上,教育局一直为学校提供校本推行《基本法》教育的弹性,让学校选择最切合学生学习需要的模式,故不存在教育局规定学校只能采用某一模式、教材或策略。
为方便未有在初中设有生活与社会课程或设有生活与社会课程(中一至中三)但没有教授与《基本法》有关的单元的学校,教育局设计和提供「宪法与《基本法》」学与教资源,供学校选用,包括在初中以独立单元模式直接使用「宪法与《基本法》」学与教资源;此外,学校也可将「宪法与《基本法》」教材灵活配合其他现有课程或教学材料使用。
「宪法与《基本法》」教材的内容主要将早前由教育局编制的「明法达义」教材套优化,例如以简报形式呈现,以便学校在初中利用15个课时使用;加入视像片段和较详尽的资料等,以增加师生互动和促进学生对《基本法》的认知和了解。在开发资源期间,曾在三间中学进行试教。
至于有报道指「宪法与《基本法》」教材删去「公民有不受逮捕、拘禁、审讯和处罚的自由」有关内容,并非事实。有关「不受任意或非法逮捕」等的内容并无删改,并载于新教材投影片11,当中详细列出《基本法》第二十八条的重点。事实上,新教材以表列形式,更详尽介绍香港居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
至于以校长和班主任类比中央和香港的关系,早见于「明法达义」教材套单元三有关「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中,旨在透过与接近学生年纪和日常经历的表达手法,让学生较容易明白一些复杂、艰深和抽象的内容。这种类比的教学手法亦为其他科目在教学上常用,有利学生对某些重点的理解,而不应被当作为描述某课题的全部内容。
除发展「宪法与《基本法》」学与教资源,教育局亦会为中学校长和教师提供不同的培训活动,内容涵盖《基本法》知识增益及相关学与教策略。学生方面,教育局将在2017/18学年提供《基本法》中学生网上自学课程,让《基本法》的学与教更灵活和切合学生的学习进程。
《基本法》的学习可以有助学生培养法治、尊重他人、自由、和平、民主等正面价值观和态度,促进全人发展。我们盼望各界能同德同心推广《基本法》,为学生的未来作好准备。
二○一七年六月二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