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 返回
目录 > 有关教育局 >
表格及通告
-
表格
-
通告
< 返回
目录 > 课程发展及支援 >
主要教育层面
-
幼稚园教育
-
小学教育
-
中学教育
< 返回
目录 > 课程发展及支援 >
评估
-
基本能力评估
< 返回
目录 > 学生及家长相关 >
生涯规划教育及升学就业辅导
-
生涯规划教育
-
商校合作计划
< 返回
目录 > 学生及家长相关 >
安全事宜
-
学生安全
-
校巴服务
< 返回
目录 > 学生及家长相关 >
非华语学童
-
非华语学童教育服务
-
最新资讯
-
概览
< 返回
目录 > 学生及家长相关 >
计划及设施
-
计划
-
设施
< 返回
目录 > 教师相关 >
资格、培训与发展
-
资格
-
培训
-
发展
< 返回
目录 > 学校行政及管理 >
政策文件及报告
-
审计署署长第三十九号报告书小学教育
< 返回
目录 > 公共及行政相关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
-
工程招标公告
主要內容
< 回上页

[资料库] 官 立 及 津 贴 小 学 的 教 席 事 宜

立 法 会 问 题 第 十 八 条( 书 面 答 复 )

 

会 议 日 期 : 二 零 零 一 年 五 月 九 日



提 问 者 : 刘 慧 卿 议 员

作 答 者 : 教 育 统 筹 局 局 长

问 题 :

关 于 官 立 及 津 贴 小 学 的 教 席 事 宜 , 政 府 当 局 可 否 告 知 本 会 :

( 一 ) 在 2000 至 01 学 年 , 所 有 官 立 及 津 贴 小 学 学 位 教 席 的 总 数 , 以 及 有 关 数 目 占 该 等 小 学 整 体 教 学 人 员 编 制 的 百 分 比 ; 在 该 等 教 席 当 中 , 现 已 由 实 任 人 员 填 补 的 教 席 数 目 和 百 分 比 分 别 为 何 ;

( 二 ) 现 时 有 多 少 间 学 校 有 仍 未 填 补 或 尚 未 由 实 任 人 员 填 补 的 学 位 教 席 ; 这 些 学 位 教 席 为 何 仍 未 填 补 , 以 及 有 何 计 划 加 快 填 补 所 有 学 位 教 席 ;

( 三 ) 具 有 认 可 学 士 学 位 或 同 等 学 历 的 现 职 文 凭 教 师 的 数 目 ; 及

( 四 ) 有 否 计 划 把 所 有 文 凭 教 席 转 为 学 位 教 席 ?

答 复 :

主 席 女 士 :

( 一 )

政 府 由 一 九 九 四 至 九 五 学 年 开 始 , 为 各 小 学 提 供 学 位 教 师 职 位 。 这 项 政 策 原 来 的 目 标 , 是 在 二 零 零 七 至 零 八 学 年 , 把 35% 小 学 教 席 由 非 学 位 教 师 职 位 提 升 为 学 位 教 师 职 位 。 在 一 九 九 七 年 , 政 府 把 实 现 这 个 目 标 的 日 期 提 前 至 二 零 零 一 至 零 二 学 年 。

政 府 就 学 位 教 师 职 位 的 分 配 方 法 , 征 询 了 多 方 面 的 意 见 , 并 与 教 师 职 工 会 和 协 会 、 学 校 议 会 和 办 学 团 体 达 成 以 下 共 识 ∶

  • 在 一 九 九 九 至 二 零 零 零 学 年 , 所 有 校 长 和 副 校 长 职 位 均 会 提 升 为 学 位 教 师 职 位 ;
  • 在 二 零 零 一 至 零 二 学 年 , 把 35% 的 主 任 级 教 师 职 位 提 升 为 学 位 教 师 职 位 ; 以 及
  • 余 下 的 学 位 教 师 职 位 将 拨 作 提 升 基 本 职 级 的 教 师 职 位 。
上 述 安 排 的 目 的 , 是 先 把 负 责 督 导 和 管 理 工 作 的 校 长 及 副 校 长 职 位 提 升 为 学 位 教 师 职 位 , 然 后 把 适 当 数 目 的 主 任 级 和 基 本 职 级 教 席 提 升 为 学 位 教 师 职 位 。 只 要 有 关 的 学 位 教 师 职 位 数 目 不 超 过 当 局 所 编 定 该 校 的 学 位 教 师 职 位 总 数 , 以 及 校 方 已 透 过 谘 询 , 与 教 学 人 员 议 定 如 何 分 配 这 些 职 位 , 有 关 的 资 助 学 校 便 可 灵 活 调 整 校 内 可 提 升 为 学 位 教 师 职 位 的 主 任 级 和 基 本 职 级 教 席 所 占 的 百 分 比 。

至 二 零 零 零 至 零 一 学 年 为 止 , 政 府 已 拨 出 资 源 开 设 共 5 675 个 教 师 职 位 , 占 官 立 及 资 助 小 学 教 学 人 员 编 制 人 数 的 26.7% 。 政 府 会 在 二 零 零 一 至 零 二 学 年 再 开 设 1 640 个 小 学 学 位 教 师 职 位 , 使 小 学 学 位 教 师 职 位 总 数 达 至 7 315 个 , 这 样 便 可 达 至 把 35% 教 席 提 升 为 学 位 教 师 职 位 的 目 标 。
   
( 二 )

至 二 零 零 一 年 二 月 为 止 , 已 填 补 的 学 位 教 师 职 位 共 3 947 个 , 占 现 有 学 位 教 师 职 位 总 数 七 成 左 右 。

现 时 在 671 间 官 立 及 资 助 小 学 中 , 仍 有 1 728 个 学 位 教 师 职 位 暂 时 由 文 凭 教 师 出 任 , 有 待 符 合 资 格 的 教 师 填 补 。 主 要 原 因 是 :

  • 就 校 长 及 副 校 长 职 级 而 言 , 并 非 所 有 官 立 和 资 助 学 校 的 现 任 校 长 及 副 校 长 都 持 有 学 位 , 使 其 可 以 填 补 有 关 的 学 位 教 师 职 位 ; 以 及
  • 某 些 资 助 学 校 决 定 暂 不 填 补 部 分 学 位 教 师 职 位 , 原 因 是 校 方 认 为 , 一 些 持 有 学 位 的 教 师 , 因 能 力 、 性 格 、 潜 质 或 经 验 等 其 他 因 素 而 不 适 宜 担 任 学 位 教 师 职 位 。 另 一 种 情 况 就 是 一 些 学 校 已 物 色 到 适 当 人 选 可 担 任 学 位 教 师 职 位 , 惟 有 关 教 师 仍 在 修 读 学 位 课 程 中 。 校 董 会 在 考 虑 过 学 校 的 整 体 利 益 后 , 可 酌 情 决 定 究 竟 是 暂 不 填 补 有 关 的 学 位 教 师 职 位 , 直 至 其 认 为 适 合 的 教 师 完 成 学 位 课 程 , 还 是 直 接 聘 用 受 过 小 学 教 育 师 资 训 练 并 持 有 学 位 人 士 , 以 填 补 有 关 职 位 。
由 二 零 零 零 至 零 一 学 年 起 , 资 助 学 校 如 直 接 聘 用 新 任 校 长 或 副 校 长 , 获 聘 用 者 必 须 持 有 认 可 学 位 , 并 曾 接 受 相 关 的 师 资 训 练 。 教 育 署 经 常 鼓 励 尚 未 持 有 学 位 的 校 长 、 副 校 长 和 教 师 修 读 学 位 课 程 ; 此 外 , 又 促 请 各 资 助 学 校 透 过 提 升 现 正 由 持 有 学 位 人 士 担 任 的 非 学 位 教 师 职 位 , 或 另 行 聘 用 持 有 认 可 学 位 并 曾 接 受 小 学 教 育 师 资 训 练 的 教 师 , 以 尽 快 填 补 校 内 的 学 位 教 师 职 位 。
   
( 三 )

根 据 二 零 零 零 年 的 教 师 统 计 调 查 , 至 二 零 零 零 年 十 月 为 止 , 共 有 5 356 名 持 有 学 位 的 教 师 受 聘 担 任 官 立 或 资 助 小 学 的 非 学 位 教 师 职 位 , 其 中 4 593 名 为 文 凭 教 师 , 其 余 763 名 为 助 理 教 席 。 这 些 教 师 部 分 已 于 其 后 担 任 学 位 教 师 职 位 。 不 过 , 由 于 该 项 调 查 每 年 只 会 进 行 一 次 , 我 们 目 前 未 能 取 得 这 方 面 的 准 确 数 字 。

   
( 四 )

我 们 会 评 估 把 文 凭 教 席 转 为 学 位 教 席 这 项 政 策 对 小 学 教 育 质 素 的 影 响 , 然 后 才 决 定 应 否 进 一 步 增 加 学 位 教 师 职 位 的 比 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