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 法 会 问 题 第 二 十 条 ( 书 面 答 复 )
会 议 日 期 : 二 零 零 二 年 一 月 二 十 三 日
提 问 者 : 何 钟 泰 议 员
作 答 者 : 教 育 统 筹 局 局 长
问 题 :
根 据 现 行 小 一 入 学 统 筹 办 法 , 学 校 在 自 行 分 配 学 位 阶 段 必 须 接 纳 有 兄 姊 在 该 校 就 读 或 父 母 在 该 校 任 职 的 儿 童 的 入 学 申 请 。 关 于 优 先 取 录 此 类 儿 童 的 做 法 ,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会 ∶
( 一 ) |
当 局 在 实 施 上 述 做 法 前 , 有 否 参 考 外 国 的 小 一 学 额 分 配 制 度 ; 若 有 , 哪 些 国 家 采 取 与 香 港 同 一 做 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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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
自 实 施 此 做 法 以 来 , 教 育 署 共 接 获 多 少 宗 投 诉 , 以 及 如 何 处 理 该 等 投 诉 ; 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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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
有 否 计 划 检 讨 此 做 法 ? |
答 复 :
主 席 女 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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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
现 行 的 小 一 入 学 机 制 是 根 据 教 育 统 筹 委 员 会 ( 教 统 会 ) 在 2000 年 9 月 提 交 的 < 香 港 教 育 制 度 改 革 建 议 > 而 订 定 的 。 该 机 制 是 在 旧 有 机 制 的 基 础 上 , 依 照 教 育 改 革 的 方 向 进 行 调 整 。 小 一 入 学 分 「 自 行 分 配 学 位 」 及 「 统 一 派 位 」 两 个 阶 段 进 行 。 在 旧 有 机 制 的 「 自 行 分 配 学 位 」 阶 段 , 学 校 按 教 育 署 订 定 的 「 计 分 办 法 准 则 」 取 录 学 生 , 有 兄 / 姊 在 该 校 就 读 或 父 / 母 在 该 校 就 职 的 申 请 人 , 属 最 高 分 数 类 别 。 基 于 方 便 家 长 接 送 和 照 顾 子 女 往 返 学 校 的 考 虑 , 教 统 会 建 议 把 这 类 别 的 申 请 人 列 为 必 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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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进 行 检 讨 期 间 , 教 统 会 亦 曾 就 其 他 地 方 的 教 育 制 度 的 情 况 收 集 资 料 , 作 为 参 考 。 由 于 幼 儿 在 六 岁 前 个 别 差 异 不 大 , 全 球 大 部 分 先 进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小 一 入 学 均 采 用 「 就 近 入 学 」 原 则 。 教 统 会 也 认 同 小 一 入 学 应 尽 量 采 用 「 就 近 入 学 」 原 则 , 另 辅 以 一 些 没 有 多 大 争 议 性 的 优 先 取 录 条 件 , 例 如 兄 姊 在 同 一 学 校 就 读 或 父 、 母 在 同 一 学 校 工 作 。 教 统 会 就 改 革 建 议 曾 经 进 行 广 泛 谘 询 , 而 收 到 的 大 部 分 意 见 皆 表 示 支 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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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
本 年 度 的 自 行 分 配 学 位 阶 段 已 在 去 年 十 二 月 中 旬 完 成 , 教 育 署 迄 今 并 未 有 接 获 家 长 对 自 行 分 配 学 位 必 收 类 别 的 投 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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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
教 统 会 建 议 的 小 一 入 学 改 革 分 两 阶 段 循 序 渐 进 实 施 ∶ 短 期 机 制 适 用 于 2002 / 03 至 2004 / 05 学 年 , 长 远 机 制 则 于 2005 /06 开 始 实 施 。 在 实 施 长 远 机 制 之 前 , 教 统 会 将 会 就 现 行 「 计 分 办 法 准 则 」 进 行 检 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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