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前言
在初中阶段(中一至中三),《基本法》教育是个人、社会及人文教育学习领域各个相关科目不可或缺的部分,同时是德育及公民教育课程框架下价值观教育的一部分。设有生活与社会课程(中一至中三)的学校,学习和教授与《基本法》有关的单元占约15小时,而未有在初中设有生活与社会课程或设有生活与社会课程(中一至中三)但没有教授与《基本法》有关的单元的学校,教育局发展了15小时的「宪法与《基本法》」独立单元*。因应《香港国安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教育局在「单元2. 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加入「增润部分:国家安全」。
在推行方面,学校可按照校情将「宪法与《基本法》」独立单元作为德育及公民教育课程的一部分教授;或在时间表内以独立单元的模式教授。
*「宪法与《基本法》」教材的内容主要将早前由教育局编制的「明法达义」教材套优化,以便学校在初中使用。
II. 学与教资源
为支援「宪法与《基本法》」的推行,教育局编制了现成的学与教资源供学校使用,下列为可供下载的电脑简报:
单元 | 课时 | 学与教资源 |
1. 「一国两制」的历史背景、《基本法》的宪制地位、制定和公布过程 | 1
| |
2. 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 1
|
|
增润部分:国家安全 | 3 | |
3. 《基本法》的解释和修改 | 1
|
|
4. 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2.5 | |
5. 香港特区政治体制的基本特点 | 3 | |
6. 《基本法》与公共财政 | 0.5 | |
7. 《基本法》如何保障香港的金融和贸易发展 | 2 | |
8. 《基本法》与日常生活 | 2 | |
9. 对外事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