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英语以母语的英语教师」(下称「英语教师」)计划包括在中学推行以英语为母语的英语教师加强计划 (下称中学「英语教师」加强计划) 和在小学推行以英语为母语的英语教师计划 (下称小学「英语教师」计划) 。继行政长官在1997年发表《施政报告》后,政府于1998/99学年起在公营中学推行中学「英语教师」加强计划,而小学「英语教师」计划则于2002/03学年在公营小学推行。在「英语教师」计划下,每所不少于六班的公营小学和每所公营中学,一般会获分配一个「英语教师」教席。计划亦涵盖按中央课程框架发展及落实校本英语课程的特殊学校。
作为英文科的资源教师,「英语教师」透过支援本地英文科教师和与他们协作,共同设计及落实校本英语课程,并协助推动科务发展,提升校内的英语学习和教学质素。
小学「英语教师」计划及中学「英语教师」加强计划旨在透过以下途径,提高中、小学英语的学与教质素,并提供相关支援:
自2002年成立以来,外籍英语教师组一直支援「英语教师」计划的推行和评估。为确保「英语教师」计划达到最好的效果,外籍英语教师组分别透过教学谘询小组和外籍英语教师区域网络协调小组为小学及中学提供专业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