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客观评审标准(二零一六年至一八年度监察周期)
 
  
 
 1.  学费分界点
 
  
 
 参加租金发还计划的非牟利幼稚园于2016/17学年向每名半日制学生收取的全年学费不高于34,850元(全日制班级全年学费不高于69,700元),才可继续获发还租金。
 
  
 
 2.  租金额分界点
 
  
 
 参加租金发还计划的非牟利幼稚园每名学生每年的平均租金成本不得超过其所属组别的租金额分界点,才可继续获发还租金。
 
  
 
 按屋邨/非屋邨校舍类别及所处区域计算的租金额分界点:
 
  
 
  
   
    
     
     | 香港区 | 屋邨幼稚园 | 每名学生每年$6,546 | 
 
     
     | 香港区 | 非屋邨幼稚园 | 每名学生每年$14,389 | 
 
     
     | 九龙区 | 屋邨幼稚园 | 每名学生每年$4,840 | 
 
     
     | 九龙区 | 非屋邨幼稚园 | 每名学生每年$8,607 | 
 
     
     | 新界区 | 屋邨幼稚园 | 每名学生每年$4,924 | 
 
     
     | 新界区 | 非屋邨幼稚园 | 每名学生每年$11,869 | 
 
    
  
 
   
  
 
 幼稚园可阅览教育局通告2/2004号,以掌握有关非牟利幼稚园租金发还计划的详情。
 
  
 
  
 
 (乙) 一般答问
 
  
 
  
   
   
   
  
   
   
    题(二)
   
 
   
     请问是否所有符合资格获发还租金的非牟利幼稚园可以全数获发还租金额? 
   
 
    
   
   
  
   
   
    题(三)
   
 
   
     参加租金发还计划的非牟利幼稚园如何得知其未能符合有关评审准则及/或相应的各个分界点? 
   
 
    
   
   
  
   
   
    题(四)
   
 
   
     教育局会否再次评审在第一次评核中可能受影响的幼稚园? 
   
 
    
   
   
  
   
   
    题(五)
   
 
   
     如果在第二次评核后,有关幼稚园仍未能符合评审准则及/或相应的各个分界点,教育局会何时停止或扣减租金发还? 
   
 
    
   
   
  
   
   
    题(六)
   
 
   
     在过去的监察周期因未符合准则已须在本监察周期停止或扣减租金发还的幼稚园,其租金发还金额会否在下一个监察周期开始时复原? 
   
 
    
   
   
  
   
   
    题(七)
   
 
   
     因租金成本高而超过租金额分界点而可能受影响的幼稚园应采取甚么措施,以期继续获发还租金? 
   
 
    
   
   
  
   
   
    题(八)
   
 
   
     若幼稚园的租金发还被停止或减半,这会否相应影响其差饷及/或地租的发还? 
   
 
    
   
   
  
 
  
 
 二零一七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