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 返回
目录 > 有关教育局 >
表格及通告
-
表格
-
通告
< 返回
目录 > 课程发展及支援 >
主要教育层面
-
幼稚园教育
-
小学教育
-
中学教育
< 返回
目录 > 课程发展及支援 >
评估
-
基本能力评估
< 返回
目录 > 学生及家长相关 >
生涯规划教育及升学就业辅导
-
生涯规划教育
-
商校合作计划
< 返回
目录 > 学生及家长相关 >
安全事宜
-
学生安全
-
校巴服务
< 返回
目录 > 学生及家长相关 >
非华语学童
-
非华语学童教育服务
-
最新资讯
-
概览
< 返回
目录 > 学生及家长相关 >
计划及设施
-
计划
-
设施
< 返回
目录 > 教师相关 >
资格、培训与发展
-
资格
-
培训
-
发展
< 返回
目录 > 学校行政及管理 >
政策文件及报告
-
审计署署长第三十九号报告书小学教育
< 返回
目录 > 公共及行政相关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
-
工程招标公告
主要內容

[资料库] 非牟利幼稚园租金发还计划

(甲)  客观评审标准(二零一六年至一八年度监察周期)

 

1.  学费分界点

 

参加租金发还计划的非牟利幼稚园于2016/17学年向每名半日制学生收取的全年学费不高于34,850元(全日制班级全年学费不高于69,700元),才可继续获发还租金。

 

2.  租金额分界点

 

参加租金发还计划的非牟利幼稚园每名学生每年的平均租金成本不得超过其所属组别的租金额分界点,才可继续获发还租金。

 

按屋邨/非屋邨校舍类别及所处区域计算的租金额分界点:

 

 

幼稚园可阅览教育局通告2/2004号,以掌握有关非牟利幼稚园租金发还计划的详情。

 

 

(乙) 一般答问

 

题(一)
有关监察周期的评审准则为何?
题(二)
请问是否所有符合资格获发还租金的非牟利幼稚园可以全数获发还租金额?
题(三)
参加租金发还计划的非牟利幼稚园如何得知其未能符合有关评审准则及/或相应的各个分界点?
题(四)
教育局会否再次评审在第一次评核中可能受影响的幼稚园?
题(五)
如果在第二次评核后,有关幼稚园仍未能符合评审准则及/或相应的各个分界点,教育局会何时停止或扣减租金发还?
题(六)
在过去的监察周期因未符合准则已须在本监察周期停止或扣减租金发还的幼稚园,其租金发还金额会否在下一个监察周期开始时复原?
题(七)
因租金成本高而超过租金额分界点而可能受影响的幼稚园应采取甚么措施,以期继续获发还租金?
题(八)
若幼稚园的租金发还被停止或减半,这会否相应影响其差饷及/或地租的发还?

 

 

二零一七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