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 法 会 问 题 第 九条( 书 面 答 复 )
会 议 日 期 : 二 零 零 二 年 一 月 九 日
提 问 者 : 吴 亮 星 议 员
作 答 者 : 教 育 统 筹 局 局 长
问 题 :
据报,因应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内地金融机构计划聘请港澳地区人士,以加强竞争力。关于促进本港和内地的人才交流,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 ) |
有否计划成立粤港人才信息交流中心("交流中心"),以配合并促进两地人才的交流;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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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
鉴于当局曾表示核实招聘员工的内地机构的背景方面有困难,而设立交流中心,则必须解决此困难,当局有否考虑其他解决方案,例如交流中心在发布人才信息时提醒资料使用者应自行核实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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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
设立交流中心涉及的其他困难详情为何;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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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
拟于本年成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广州经济贸易办事处会否主动促进粤港人才的交流;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答 复 :
主 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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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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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并无计划成立粤港人才信息交流中心。目前,私营职业介绍所因应跨境就业市场的需要,已为客户提供便捷和具成本效益的服务。有关方面亦经常在两地举办招聘讲座和进行招聘工作。根据政府统计处最近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在去年四月之前的12个月期间,共有超过19万名香港居民在内地工作,当中除13.6%外,全部均在广东省工作。上述数字清楚显示,两地现正积极交流人才。在现阶段无需拨出公帑,另行设立人才信息交流中心。 为协助有意在内地工作的人士,劳工处计划在互动就业服务网页设立一个专题网页,以提供下列资料: (i) 在本港登记但业务范围包括内地的职业介绍所的联络电话及地址,以及其专业范畴。劳工处会对香港现有共1 300间已登记的职业介绍所进行调查,以搜集这些资料; (ii) 由香港人力资源管理学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分享在内地工作的亲身经验,并介绍在内地的就业机会;以及 (iii) 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所搜集的有关内地雇佣规例的资料,包括在内地申请工作证的程序、短期居留,以及税制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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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
除难以核实招聘员工的内地机构的背景及有关的职位空缺外,倘若设立人才信息交流中心,亦须定期更新资料,包括有关内地各省、市及地区的工作法规。鉴于内地各省、市及地区的做法不一,如要确保搜集所得的资料能够时刻更新,必须耗费很大的人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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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
特区政府现正筹备在广州设立经济贸易办事处("经贸办")。顾名思义,经贸办成立后会主力促进香港特区与广东省之间的经贸往来,其职能包括加强粤港经贸联系、增进两地政府之间的了解、支援香港企业、促进投资和推广香港。未来如有需要,在促进两地经贸关系的前提下,经贸办将乐于协助有关的政府部门推动人才交流的工作,例如协助加强联系及交流讯息等。此外,港商或投资人士如对两地的人才交流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经贸办亦会将之转介两地的有关部门,以便参考和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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