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问 者 : 叶 国 谦 议 员
作 答 者 : 教 育 统 筹 局 局 长
问 题 :
关 于 跨 境 来 港 上 学 的 学 童 ,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会 :
(一) 这 些 学 童 的 数 目 , 以 及 他 们 就 读 学 校 的 所 在 区 域 ;
(二) 这 些 学 童 乘 搭 什 么 交 通 工 具 往 返 ; 及
(三) 这 些 学 童 用 于 上 学 的 交 通 费 , 是 否 较 在 本 港 居 住 的 学 童 用 的 为 高 ; 若 然 , 当 局 有 否 相 应 调 整 发 放 予 他 们 的 车 船 津 贴 ; 若 有 调 整 , 有 关 津 贴 的 计 算 方 式 及 发 放 准 则 为 何 ; 若 没 有 , 原 因 为 何 ?
答 复 :
主 席 女 士 :
(一) 现 时 , 居 于 内 地 而 须 跨 境 上 学 的 香 港 学 生 人 数 , 以 及 其 就 读 学 校 所 在 地 区 的 分 布 情 况 如 下 :
学 校 所 在 的 地 区 | 学 生 人 数 |
北 区 | 3 1 2 5 |
元 朗 | 4 1 7 |
大 埔 | 2 5 |
总 数 : 3 5 6 7 |
(二) 我 们 并 没 有 该 批 学 生 使 用 交 通 工 具 类 别 的 统 计 资 料 。
(三) 学 生 往 返 学 校 的 交 通 费 取 决 于 多 种 因 素 , 例 如 学 校 的 地 点 、 学 校 与 居 所 的 距 离 、 可 供 使 用 的 交 通 工 具 种 类 , 以 及 个 人 的 选 择 等 。 如 通 过 入 息 审 查 , 在 内 地 居 住 的 香 港 学 生 到 香 港 境 内 上 学 , 可 就 他 们 在 香 港 境 内 往 返 学 校 的 交 通 费 , 获 得 学 生 车 船 津 贴 或 跨 网 车 船 津 贴 。 车 船 津 贴 额 是 根 据 他 们 往 返 过 境 的 地 区 及 其 学 校 所 在 的 地 区 的 平 均 公 共 交 通 车 费 计 算 。
根 据 二 零 零 二 至 零 三 学 年 的 车 船 津 贴 发 放 记 录 , 截 至 二 零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为 止 , 跨 境 上 学 的 学 生 所 获 得 的 平 均 车 船 津 贴 额 , 高 于 整 体 学 生 所 获 得 的 平 均 车 船 津 贴 额 , 资 料 如 下 :
合 资 格 领 取 有 关 津 贴 并 须 跨 境 上 学 的 学 生 | 所 有 合 资 格 领 取 有 关 津 贴 的 学 生 |
|
---|---|---|
跨 网 车 船 津 贴 计 划 平 均 津 贴 额 |
$ 2 , 2 5 0 | $ 1 , 3 2 0 |
学 生 车 船 津 贴 计 划 获 得 全 额 资 助 的 平 均 津 贴 额 |
$ 4 , 2 6 1 $ 2 , 0 4 7 |
$ 2 , 5 6 1 $ 1 , 2 9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