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活动物资
物资样式 及 借用规则及手续
 
「我的行动承诺」主题及副题拍照道具

首要培育价值观及态度主题拍照道具

乐诺小太阳座地拍照道具
借用规则及手续
- 学校只须下载申请书,填妥后传真或电邮至教育局课程发展处德育、公民及国民教育组 1。申请一经批核,本组将会以电话通知申请人前来到取活动物资。
 - 领取和归还借用活动物资时,请检查清楚道具是否齐备完好,并签署作实。
 - 每间学校借用活动物资的总数量最多为10件;每件道具借用期最多为14个工作天。
 - 请学校妥善保管借用的活动物资。
 
 
 教育局课程发展处德育、公民及国民教育组 1  地址:九龙弥敦道405号九龙政府合署四楼  电话:2153 7491  传真:3426 9265  电邮:info_mcne1@edb.gov.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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