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可根据《中学教育课程指引》(2017),分册7∶全方位学习及体验式学习的内容,以校本的格式或工具推行「学生学习概览」,其内容如下:
- 校内学科成绩;
- 其他学习经历;
- 校外的表现或奖项;
- 有关个人成长、素质、长处、兴趣及经验的自述(例如重点描述印象深刻的学习经历或为事业订立的目标)
学校应于高中为学生建立「学生学习概览」,他们可根据上述之内容推行校本的「学生学习概览」,学校可使用任何校本的系统为学生印发配合大专院校或一些雇主要求的报告,并透过建立学生学习概览的过程,教导学生为不同持分者撮要概览资料。本网页所载之学校例子并未涵盖所有情况,我们会上载更多例子供学校参考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