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在2018年施政报告中指出「教育局一直提倡多元教学模式,以提高学生学习动机及促进自主学习」,并建议「向公营及直资学校发放全新、恒常的「全方位学习津贴」, 以支援学校在现有基础上更大力推展全方位学习」,当中包括「在人文学科……组织更多走出课室的体验学习活动」,从而帮助「学生建立正面的价值观和态度,提升服务精神和责任感,以及培养正向思维和品德修养。」
全方位学习可让学生走出课室在真切情境和实际环境中体验和学习,令学生掌握单靠课堂学习难以达到的学习目标。通过将科目的学习内容与全方位学习活动有机结合,教师能帮助学生丰富其学习经历。
在设计全方位学习活动前,教师须参照相关的学校活动指引(网址:https://www.edb.gov.hk/sc/sch-admin/admin/about-activities/sch-activities-guidelines/index.html),当中包括《学校课外活动指引》和《户动指引》等。
初中个人、社会及人文教育学习领域课程
学校可参考以下两种主要的课程组织模式,组织初中个人、社会及人文教育学习领域课程的核心元素/必须学习的内容:
此外,《个人、社会及人文教育学习领域课程指引(小一至中六)》(2017)提出七个主要课程发展重点,包括人文素养、开拓与创新精神、价值观教育(包括《基本法》教育)、电子学习、共通能力及其综合运用、促进对国家及世界的认识,及跨课程语文学习。这些主要课程发展重点可连贯地结合起来,作为促进学校在本学习领域课程发展的指南。
学校无论采用哪种课程组织模式,也可同时推动本学习领域的七个主要课程发展重点,并运用全方位学习,帮助丰富学生的知识基础,以及促进他们积极参与学习过程。
生活与社会课程/综合人文科为本的全方位学习活动
规划以生活与社会课程/综合人文科为本的全方位学习活动时,应紧扣相关课程的学习元素,并加入考察前的准备工作和后续活动,以巩固和延展学生的学习。近年来,教育局 课程发展处 个人、社会及人文教育组透过不同的教师专业培训活动,让教师了解如何透过全方位学习活动,连系本学习领域课程的学习目标和学生的学习经历。以下为在培训活动中所采用相关学与教资源,除原设计外,并按照参加者的意见加以修订。教师可根据不同课程的课堂重点,选取和使用资源内不同的部份。
另外,本资源各主题的学与教材料的最终部分均列出与课题相关的《基本法》条文,让教师透过有趣和有意义的全方位学习活动与本学习领域的课程有机结合,并在课堂进行解说和总结时,能让学生深入体会到《基本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性文件,及它如何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从而帮助学生从经济、历史、政制、法律等多维度了解《基本法》的源起和实施情况。
社区学习资源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