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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署长第三十九号报告书小学教育
主要內容

自资本地课程



自资专上教育政策

 

政府的一贯政策是支持自资和公帑资助专上教育界别并行发展。自资专上教育界别有助本港高等教育体系的多元化发展,亦为不同志向和能力的年轻人提供优质、灵活、多元化及多阶进出的学习路径,以满足经济不断变化所带来的需求。

 

教育局根据上述政策,对自资院校作出监管,着重确保院校的运作透明度、质素保证及良好管治,亦推行多项支援院校的措施,以及为学生提供资助,以推动自资界别持续稳健发展。

  

《专上学院条例》(第320章)

 

《专上学院条例》(第320章)是规管自资本地专上课程的主要法例架构,旨在规管专上学院的注册及监管事宜,并豁免有关专上学院受《教育条例》(第279章)的条文规限。现时,下列专上学院根据第320章注册:

 

 

《2025年专上学院(修订)条例》于2025年7月4日刊宪,修订第320章,其三大重点为:(一)改革自资专上教育界别的规管制度,提高治理水平,确保自资院校的质素、透明度和问责性;(二)适度拆墙松绑,包括理顺自资院校颁授学位的安排,以提升效率和成效;以及(三)为开办本地自资副学位及学位程度专上课程的院校设立统一的规管架构,以促进质素保证、管治、定位和整体协调方面的一致性。

 

《2025年专上学院(修订)条例》的主要条文于2026年8月1日生效,并额外为现时未根据第320章注册的相关院校提供为期两年的法定过渡期,至2028年7月31日为止,以完成注册程序。

 

根据经修订的第320章第2条,「专上学院」指提供自资学位或副学位教育的院校,但院校如纯粹提供《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规管)条例》(第493章)第2(1)条所界定的受规管课程,则不属专上学院。

 

为协助专上学院及有关人士了解经修订的第320章下的各项规定及行政安排,教育局已公布《专上学院条例》(第320章)行政指引,可按此参阅。

 

质素保证

 

香港设有一套稳健、完善和透明的质素保证制度,以确保院校提供优质专上教育。就自资界别而言,院校开办的专上课程一般须通过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评审局)的外部质素保证及评审(具备自行评审资格的院校所开办的课程除外)。评审局的质素保证机制旨在确保院校在管治架构、学术水平和质素、师资、质素保证机制和财政状况等方面符合既定要求。有关详情,可参阅评审局网站

 

自资专上教育资讯平台

 

为提升持份者对自资专上教育界别最新发展的认知,自资专上教育委员会已设立一站式网上自资专上教育资讯平台,提供有关自资界别全面的资料,包括相关政策、政府支援措施、质素保证机制、自资专上院校简介及学生统计数据等。

 

平台亦设有经评审专上课程资料库,提供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自资副学位及学士学位课程及其他相关课程的资料,以供有兴趣的学生、家长和教师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