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编号: | |
表格名称: | 资助中学聘任教学人员 (由薪金津贴支付薪酬) |
简介 | 资助中学须按教育局所批核的教师编制聘任以薪金津贴支薪的教学人员,并须向教育局公积金组提交本表格,以便处理发放聘任有关教师的薪金津贴。此外,学校亦须另备副本送交学校所属的教育局区域教育服务处。 |
相关网站: | https://www.edb.gov.hk/sc/sch-admin/admin/about-sch-staff/appointment/index.html |
(1) 邮寄地址: |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5楼1517室 教育局财政分部 公积金组 |
(2) 亲自递交: |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5楼1517室 教育局财政分部 公积金组 |
(3) 传真号码: | 不适用 |
(4) 电子邮件: | 不适用 |
(5) 线上提交: |
查询电话: | |
电邮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