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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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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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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公告
主要內容

办学团体及法团校董会的职能及权力

 

条例清楚界定了办学团体及法团校董会各自的职能及权力、为法团校董会校董提供更佳的民事法律责任保障, 及让法团校董会学校在日常运作上享有更大的灵活性。

 

职能及权力
办学团体负责
法团校董会负责
订定学校的抱负及办学使命
草拟法团校董会章程
在制订学校的教育政策方面,向法团校董会作出一般指示
监察法团校董会的表现
决定接受政府资助的模式
就筹款及签订非公帑合约的事宜,向法团校董会发出财政指引
在指定情况下在属校之间调任校长及教员
管理学校
按照办学团体所订定的抱负及办学使命而制订学校的教育政策
为学校的表现向常任秘书长及办学团体负责
确保学校实践其办学使命
计划及管理学校的财政及人力资源
确保以恰当方式促进学生教育
学校的规划及自我完善
雇用合适的教学职员及非教学职员,并决定他们的服务条款及条件

相关条文:

 

 
1.
问:办学团体会否在学校的运作中负上法律责任?
2.
问:若遇到诉讼索偿,办学团体及法团校董会将负上什么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