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接受申请
「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资助计划)旨在向前往中国内地修读学士学位课程的香港学生提供适切的支援,以及确保学生不会因经济困难而无法获得专上教育的机会。资助计划包括两部分:「经入息审查资助」(每名通过入息审查的学生视乎需要可获全额资助或半额资助)和「免入息审查资助」。资助计划下的资助款项会按年发放,资助年期为有关学生于指定中国内地院校就讀的学士学位课程的正常修业期。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只可在同一学年内,接受「经入息审查资助」或「免入息审查资助」二者其一。计划不设名额上限。
在2026/27学年,资助计划下的指定中国内地院校共有217所。资助计划下的资助金额会按院校所在地区与香港的距离分为以下三个类别发放:

符合下列资格的学生可申请2026/27学年「经入息审查资助」:
(a) 拥有香港居留权注(1)或香港入境权,或持单程证来港;
(b) 在香港接受及完成高中教育注(2);及
(c) 于2026/27学年,在指定的217所中国内地院校修读学士学位 课程注(3)。
符合下列资格的学生可申请2026/27学年「免入息审查资助」:
(a) 拥有香港居留权注(1)或香港入境权,或持单程证来港;
(b) 在香港接受及完成高中教育注(2);
(c) 于2026/27学年,在指定的217所中国内地院校修读学士学位 课程注(3);及
(d)(1) 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文凭试)考获「3322」注(4)或 「332A」注(5)的成绩,即中国语文及英国语文科达到
第3级、数学科达到第2级,以及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或公民与社会发展科取得「达标」的成绩;或
(2) 通过「香港副学位毕业生升读华侨大学衔接学位课程试行计 划」升读华侨大学;或
(3) 经「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计划」下的「校长推荐计划」入读中国内地院校。
注﹕
- 预计于2026/27学年内获取香港居留权的学生亦可申请。
- 亦涵盖由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公布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与考学校名单中的内地港人子弟学校。2026/27学年,深圳香港培侨书院龙华信义学校、广州暨大港澳子弟学校、广州南沙民心港人子弟学校及东莞暨大港澳子弟学校的文凭试毕业生只要同时符合资助计划下「申请资格」所列的其他条件亦可申请。
- 不适用于以下修读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课程或任何于毕业时将获指定中国内地院校的合作院校颁授学士学位的课程/学习计划的学生:
(i) 因应相关课程的安排,于2026/27学年在非指定中国内地院校或香港以外的合作院校就学的学生;或
(ii) 先获香港大专院校录取,再获指定中国内地院校录取至上述课程的学生。 - 适用于2023年或以前获取的文凭试成绩。
- 2024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公民与社会发展科(公民科)取代原有的通识教育科。公民科的评分标准为「达标」与「不达标」,A代表「达标」。 2024年或以后获取的文凭试成绩已修订为「332A」。
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可于2026年9月21日或之前,透过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网上申请平台(https://musss.edb.gov.hk)递交申请,或把填妥的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透过邮寄方式递交。
有关资助计划的详细资料(包括指定中国内地院校名单)及申请详情,可浏览教育局网页www.edb.gov.hk/musss。
如有任何查询,请致电2827 1112 或电邮至musss@edb.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