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 — 教师微型课堂比赛 (香港区遴选)
为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国家教育部定于本年5月至12月举办第十一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其中包括全国性的「教师微型课堂比赛」(下称「微课比赛」),让教师通过设计课堂教案及配套资料,展示其在实践法治教育的教学能力。 「微课比赛」设小学、初中及高中三个组别,经教育局遴选的优秀作品将获推荐参与全国总决赛。
重要日期 | 报名截止日期 | 参加者须于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或之前填写报名表格,并透过电邮提交。 |
| 教案及课件提交限期 | 参加者须于2026年7月3日(星期五)或之前透过电邮提交教案及课件 (Word版与PDF版各一份)。 |
结果公布 小学组 | 黄惠兰主任 | 沪江小学 | 从校园生活看《宪法》中的「权利与义务」 | 1. 知识层面(认知):
- 学生能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 学生能理解《宪法》第46条(受教育权)及第51条(行使权利的限制)的基本内涵。
- 学生能明白「权利」与「义务」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关系。
2. 技能层面(思辨):
- 学生能辨析日常校园生活情境中,哪些行为跨越了「法治与道德的红线」。
- 在小组讨论中,学生能清晰表达个人观点并认真倾听他人意见。
3. 态度层面(素养):
- 学生能认同作为学校成员及国家公民,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 学生能养成「自律守法」及「尊重他人权利」的自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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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组 | 林春曦博士 | 圣公会吕明才中学 | 权力的源流——从校园生活理解《宪法》对香港特区的「授权」关系 | 1. 知识层面(认知):
- 学生能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与最高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与法律效力。
- 学生能理解《宪法》第31条及第62条(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及制定《基本法》的法律根基),明白两者是「母法与子法」的依宪授权关系。
2. 技能层面(思辨):
- 学生能透过「校规」与「班规」的生活化类比,辨析法律主体与法律规范的位阶关系。
- 学生能运用「限度授权」概念,理性思辨高度自治权的合法界线。
3. 态度层面(素养):
- 学生能建立认同及尊重国家宪制秩序的法治观念,深刻体会「一国」是「两制」的根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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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组 | 姚庆万老师 | 圣公会白约翰会督中学 | 自由的界线:探讨《基本法》与《宪法》的「权责统一」 | 1. 知识层面(认知):
- 学生能准确理解《基本法》第27条(言论与创作自由)的法理精神。
- 学生能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称《宪法》)第38条(保护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及第51条(行使自由时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法理核心精神。
- 学生能透彻理解「权责统一」与两法的互补关系。
2. 技能层面(思辨):
3. 态度层面(素养):
- 学生能明白守法的价值观。缺乏制约的权利会破坏秩序,唯有在行使自由的同时履行尊重他人的义务,才能体现真正的法治核心价值。
- 学生能学会将《宪法》转化行为准则,并在社交平台发布资讯前进行法理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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