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 — 教师微型课堂比赛 (香港区遴选)
为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国家教育部定于本年5月至12月举办第十一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其中包括全国性的「教师微型课堂比赛」(下称「微课比赛」),让教师通过设计课堂教案及配套资料,展示其在实践法治教育的教学能力。 「微课比赛」设小学、初中及高中三个组别,经教育局遴选的优秀作品将获推荐参与全国总决赛。
重要日期 | 报名截止日期 | 参加者须于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或之前填写报名表格,并透过电邮提交。 |
| 教案及课件提交限期 | 参加者须于2026年7月3日(星期五)或之前透过电邮提交教案及课件 (Word版与PDF版各一份)。 |
结果公布 小学组 | 黄惠兰主任 | 沪江小学 | 立足校园生活,学习宪法中的「权利与义务」 | 1. 知识层面(认知):
- 学生能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 学生能理解宪法第46条(受教育权)及第51条(行使权利的限制)的基本内涵。
- 学生能明白「权利」与「义务」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关系。
2. 技能层面(思辨):
- 学生能辨析日常校园生活情境中,哪些行为跨越了「法治与道德的红线」。
- 在小组讨论中,学生能清晰表达个人观点并认真倾听他人意见。
3. 态度层面(素养):
- 学生能认同作为学校成员及国家公民,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 学生能养成「自律守法」及「尊重他人权利」的自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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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组 | 林春曦博士 | 圣公会吕明才中学 | 权力的源流——从校园生活理解宪法对香港特区的「授权」关系 | 1. 知识层面(认知):
- 学生能掌握国家四大法律层级及其制定机关,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称宪法)是国家根本法与最高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 学生能透过精读宪法第31条与第62条第(十四)项,深刻理解宪法是香港特区的「出生证明书」,明白宪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母法与子法」的依宪授权关系。
2. 技能层面(思辨):
- 学生能透过校园「班规与校规」的生活化情境,理解法律位阶与「抵触无效」的法理原则。
- 学生能辨析「高度自治」与「完全自治」的区别,理解单一制国家结构下中央的「限度授权」原则。
3. 态度层面(素养):
- 学生能建立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法治观念;深刻领会「一国」是「两制」的绝对前提与根本基础,认同并尊重宪法第一条规定的国家主体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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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组 | 姚庆万老师 | 圣公会白约翰会督中学 | 科技与法治的碰撞——从「AI换脸」看网络空间的权利与边界 | 1. 知识层面(认知):
- 学生能准确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7条(言论与创作自由)的法理精神。
- 学生能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8条(保护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及第51条(行使自由时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法理核心精神。
- 学生能透彻理解「权责统一」与两法的互补关系。
2. 技能层面(思辨):
3. 态度层面(素养):
- 学生能明白守法的价值观。缺乏制约的权利会破坏秩序,唯有在行使自由的同时履行尊重他人的义务,才能体现真正的法治核心价值。
- 学生能透过真实生活情境,理解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并,建立「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的底线意识。
- 学生能学会将法律规定内化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并在网络生活中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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