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頁面
< 返回
目錄 > 有關教育局 >
表格及通告
-
表格
-
通告
< 返回
目錄 > 課程發展及支援 >
主要教育層面
-
幼稚園教育
-
小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返回
目錄 > 課程發展及支援 >
評估
-
基本能力評估
< 返回
目錄 > 學生及家長相關 >
生涯規劃教育及升學就業輔導
-
生涯規劃教育
-
商校合作計劃
< 返回
目錄 > 學生及家長相關 >
安全事宜
-
學生安全
-
校巴服務
< 返回
目錄 > 學生及家長相關 >
非華語學童
-
非華語學童教育服務
-
最新資訊
-
概覽
< 返回
目錄 > 學生及家長相關 >
計劃及設施
-
計劃
-
設施
< 返回
目錄 > 教師相關 >
資格、培訓與發展
-
資格
-
培訓
-
發展
< 返回
目錄 > 學校行政及管理 >
政策文件及報告
-
審計署署長第三十九號報告書小學教育
< 返回
目錄 > 公共及行政相關 >
招標公告
-
招標公告
-
工程招標公告
主要內容

政策正面睇

《促進及維護教師專業操守現行機制檢討報告》正面睇

 

教育統籌委員會(教統會)去年11月向教育局提交《促進及維護教師專業操守現行機制檢討報告》,當中就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操守議會)的功能和運作提出具體建議。就近日的有關評論,教育局特此闡述,讓各界人士能更清晰理解各項建議。

 

教統會順應社會轉變 透過廣泛諮詢檢討教師專業操守機制

 

操守議會於1994年成立,源於《教育統籌委員會(教統會)第五號報告書》的建議。過去20多年,社會和教育專業不斷發展,而類似的專業團體亦更加重視本身的公信力,教統會順應需要,於2013年成立了工作小組,負責檢視現行架構及機制。工作小組在過程中曾多次與操守議會成員會面,並廣泛諮詢教育界及家長代表,就教師操守的議題交換意見,在平衡各持份者的不同意見後完成有關報告。

 

操守議會由業界主導 角色維持不變

 

根據報告建議,操守議會的職能並沒有改變,不存在削權的問題。至於操守議會的組成,仍然是以業界為主導。根據建議,議會的議席將維持28席,當中教育局代表佔1名,沒有改變;「業外人士」由2名微增至3名;其餘議席均非由教育局委任,而是透過提名或選舉方法產生,包括新增的家長代表,他們作為學校的重要持份者,亦只佔3席,而教師及教育團體組別代表共佔21席,仍屬議會的大多數。由此可見,個別評論指操守議會將變成「非專業管專業」及教育團體席位大幅減少並非事實。

 

增加持份者參與 提高議會公信力

 

教統會的工作小組在提出優化操守議會組成的建議前參考了很多外國及本地專業團體的實況,當中最重要的原則,是維持專業主導之餘,適當地增加相關持份者及業外人士的參與,以增加議會的公信力。

 

根據教統會報告的資料,操守議會以往作為參考的蘇格蘭教師公會,其現時的37名成員中,只有19名為教師,其餘18名分別是大學、僱主組織、教會、家長組織的代表及業外人士。至於該公會處理紀律聆訊的小組,也是由兩名教師及一名業外人士出任,而三位人士皆非公會成員。至於美國、加拿大和澳洲等地,其教師專業團體的組成普遍亦包括一定數目的其他持份者及業外人士。由此可見,在教師專業團體適當地加入相關持份者及業外人士是國際趨勢,操守議會亦應與時並進。

 

設獨立聆訊小組 提高工作效率 增客觀性及公信力

 

操守議會現時的個案處理程序十分繁複,令處理個案耗時冗長。教統會報告建議精簡程序,減少累積個案的數字。在新架構下,議會成員將專注負責個案的調查工作,而聆訊則由一個獨立小組負責審理,包括資深教師及業外人士,這個組合可更客觀、公平和公正地審理涉及教育人員專業操守的投訴個案,從而向社會展示更高的公信力。聆訊依然是議會新個案處理程序的重要一環,並非如個別團體所言,將聆訊程序抽離議會。

 

再者,綜觀海外及本地專業的監管團體,同樣地加入了監管團體以外的資深業內及業外人士,擔任紀律聆訊的成員。以本地的專業團體香港律師會為例,同樣由三位不屬於該會理事的人士負責紀律聆訊工作,包括兩名律師及一名業外人士。這做法不單可以避免相關人士的利益衝突,亦可免除「自己人查自己人」的質疑。

 

業界對教學專業議會的具體細節未有共識

 

成立「教學專業議會」對教育界影響深遠,業界對其角色、功能、組成方法、會費及運作模式等具體細節一直未有共識。教育局會繼續檢視教育界的情況,再作考慮。

 

二○一六年一月七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