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有責任依據『資助則例』及『薪金評估指南』的規定,評估以薪金津貼支薪的教職員薪金。教育局會盡快核實學校的薪金評估。然而,教育局接收的薪金評估個案(尤其是於每學年初接收的個案)數量龐大,所以本局需時完成有關工作。因此,務請學校非常小心謹慎地評估其教職員的薪金。
學校在評估薪金前,必須先參閱『薪金評估指南』第1.1 段 —「薪金計算基本原則」。此外,學校亦須確定教師的非本地學歷(如有)已獲得接納。
如資助學校的薪金評估不準確,其校董會/法團校董會有責任作出安排,以取回或補付有關教職員獲多支付或少支付的薪金。
有關的教職員亦可從教育局網頁下載『資助則例』及『薪金評估指南』,以參閱薪金評估的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