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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歷史及法理角度看香港是否「殖民地」的爭議

  正確認識香港在歷史上的角色及地位,是深入研習很多學科內容的知識基礎,特別是中國歷史科及公民與社會發展科。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最近曾討論公民與社會發展科,其間有意見重申香港並非「殖民地」。教育局理解媒體及市民對該說法感到疑惑,欲借此向社會大眾交代局方立場及清楚說明有關理據。

 

  從歷史文獻及出土文物所見,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這是不爭的事實。爭議的起因源於英國政府在十九世紀鴉片戰爭後,三次強迫清政府分別簽訂了《南京條約》(1842年)、《北京條約》(1860年)及《展拓香港界址專條》(1898年)三條不平等條約,以致造成香港地區被英國強行割佔、租借及實行「殖民管治」長達一百五十多年的歷史。有關事實是史實,但並不表示英國強行割佔、租借及對香港實行殖民管治是合法的行為。

 

  香港學生在香港生活,絕大部分都是居住在香港的中國公民,也屬於世界公民的一員。因此,須從中國國民的角度認識國家的歷史,而非單純地接受某些外國人並非基於史實解讀鴉片戰爭到割佔香港的歷史觀。我們須基於歷史事實,參考不同角度,進而對歷史進行正確的解讀。對於上述三條與香港地位有關的條約,根據國際法,由於是英國以武力脅迫清政府簽訂,因此並無法律效力,而1911年辛亥革命以來的歷屆中國政府,也從來沒有正式承認過這三條不平等條約。

 

  上世紀七十年代以來,聯合國幾次的決議及公布,正正清楚說明香港並非所謂「殖民地」的事實:

 

  1. 1972年3月,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致函聯合國「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執行情況特別委員會」(又稱「非殖民化特別委員會」),宣稱「香港、澳門是屬於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帝國主義強加於中國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的結果。香港和澳門是被英國和葡萄牙當局佔領的中國領土的一部分,解決香港、澳門問題完全是屬於中國主權範圍內的問題,根本不屬於通常的所謂『殖民地』範疇。」因此提出香港及澳門不應列於《反殖宣言》中殖民地地區的名單之中。
  2. 1972年6月,聯合國「非殖民化特別委員會」通過決議,向聯合國大會建議從殖民地名單中刪去香港和澳門的名字。
  3. 1972年11月,第27屆聯合國大會以99票贊成、5票反對通過了上述決議,將香港和澳門從殖民地名單中剔除,並確認中國對香港和澳門問題的立場和要求。

 

  說香港不是英國的「殖民地」,並非否認香港曾被英國佔領的歷史,只是強調使用「殖民地」一詞來描述香港的地位並不恰當。我們必須讓學生正確認識中國一直擁有香港主權的事實。自1842年以來,英國在香港所實施的是「殖民管治」,並沒擁有香港的主權。正因如此,英國沒有權容許香港自治或獨立。1984年中英兩國政府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而之後通過的《基本法》,更清楚列明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到1997年7月1日,中國正式「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而不是「收回香港主權」;中英之間的交接儀式是「政權交接」而不是「主權移交」。由此可見,儘管英國割佔及強租香港地區長達一百五十多年,並且在這裏實行殖民管治,但對香港的主權一直屬於國家這個事實並沒有帶來任何改變。

 

  教導學生從小正確認識有關香港的歷史事實是任重道遠的工作,必須全港各個界別協力共同承擔。教育局十分重視學生能夠準確認識自己國家歷史上重要史事的基本內容,並尊重歷史事實。我們希望學生能從探索過去人類文明的進程,正確認識國家和世界的歷史發展與及相互的關係,從而培養對國家的認同、歸屬感和自豪感,愛國愛港愛家,同時具備世界視野和大局觀,對國家和社會作出貢獻。

 

二二年八月二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