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教育署成立的馮漢柱資優教育中心在2000年年初起已停止錄取資優學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資優學生的評審準則;過去3年,每年被評定為資優學生的數目,以及有關數目佔全港適齡學生人數的百分比;及
(二)現時有何政策及措施以瞭解資優學生在教育和情緒方面的需要和就這些需要向他們提供協助;過去3年,每年實行此等政策及措施涉及的開支款額;這些開支與外地投放於資優教育的開支如何比較?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教統局現時並沒有特定為評定學生是否資優而設的評估服務。前教育署轄下之心理輔導組以往採用標準化智能測驗去評定資優學生,並將已評定為資優(智商超越130)但同時有學習、行為或情緒問題的學生轉介到馮漢柱資優教育中心接受增益課程。於2000年初,共有1300名中、小學學生被轉介,約佔全港適齡兒童0.14%。現今教育界普遍認同應多元化地界定資優學生的特性。因此,從2000年初開始,上述轉介措施已隨著本港資優教育政策的推出而停止。政策清楚釐定了校本培育的方向,並且採用了多元智能的觀念去界定「資優」學生,因此不再使用以往心理輔導組的單一使用智能評估的方法,而改用多元評估方法。資優學生可以在不同的領域突顯其資優的特質,例如,有些資優學生會比同齡的學生有較高的智商,或在學業上有卓越的表現,或有傑出的領導才能;而另一些資優學生可能在其他方面,如藝術上或運動上有優秀的表現。因此,我們需用多種方法去評估一個學生是否資優,例如「學生表現評估表」、「資優學生行為特質問卷」、「教師/家長/同輩/學生本人之提名及推薦」、「學習歷程檔案」、及其他標準化測驗等多元評估方法。
現時本港的資優教育政策採用三層架構模式推行。第一、二層次為高能力及資優學生提供校本培育課程。而第三層次則為特別資優學生提供校外支援服務。由於第一、二層次學生在學校內自行甄選及培育,教統局並沒有此類資優學生的實際數目的資料。另一方面,馮漢柱資優教育中心仍一直為過往已轉介、現仍在中小學就讀的1100名學生,提供增益課程。至於第三層次「特別資優學生培育支援計劃」,本局至今共有2050名中三至中六學生由學校提名參加,數目約為該年齡組別學童的0.77%。由於資源所限,該計劃暫時未能讓中三以下學生參加。
(二)根據上文所述的本港資優教育政策三層推行模式,教統局就資優學生的教育及情意方面的需要,採用了下列多項措施:
第一、二層次校本培育方式:
*透過「群集學校資優計劃」及「種籽計劃」支援學校以校本培育方式推行資優教育
*提供有關之師資培訓
*製作教師培訓教材套供學校參考
*製作網上教學資源供學校參考
*為有學習、行為、情緒問題的資優學生於馮漢柱資優教育中心提供增益課程。
以上多項措施扣除馮漢柱資優教育中心職員薪酬,過往三年共用8,821,000元,詳情請參考附表一 (PDF 格式)。
第三層次校外支援服務:
*為特別資優學生提供培育課程
*為特別資優學生之家長及教師提供培訓
以上多項措施,扣除馮漢柱資優教育中心職員薪酬,過往三年共用3,159,000元,詳情請參考附表二 (PDF 格式)。
此外,學校可動用「學校發展津貼」,為校內資優學生提供適切其教育及情意需要的安排。
由於各地的資優教育政策,在資助方式,資優生佔學生人口比例,增益課程的安排等方面,都不大相同,故此很難比較本港與外地在這方面的開支情況。
完
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