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頁面
< 返回
目錄 > 有關教育局 >
表格及通告
-
表格
-
通告
< 返回
目錄 > 課程發展及支援 >
主要教育層面
-
幼稚園教育
-
小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返回
目錄 > 課程發展及支援 >
評估
-
基本能力評估
< 返回
目錄 > 學生及家長相關 >
生涯規劃教育及升學就業輔導
-
生涯規劃教育
-
商校合作計劃
< 返回
目錄 > 學生及家長相關 >
安全事宜
-
學生安全
-
校巴服務
< 返回
目錄 > 學生及家長相關 >
非華語學童
-
非華語學童教育服務
-
最新資訊
-
概覽
< 返回
目錄 > 學生及家長相關 >
計劃及設施
-
計劃
-
設施
< 返回
目錄 > 教師相關 >
資格、培訓與發展
-
資格
-
培訓
-
發展
< 返回
目錄 > 學校行政及管理 >
政策文件及報告
-
審計署署長第三十九號報告書小學教育
< 返回
目錄 > 公共及行政相關 >
招標公告
-
招標公告
-
工程招標公告
主要內容

應用學習 - 質素保證、成績匯報、資歷認可及銜接出路

 

質素保證

教育局已建立一個由課程發展議會應用學習委員會、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和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參與的應用學習質素保證機制,以確保課程是根據設計原則而發展、按課程設計教授,以及學生的學習成果能達到設定的水平。

 

成績匯報

應用學習課程乃高中課程下的選修科目,成績會在香港中學文憑證書上匯報。


由2018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開始*,應用學習科目的學生成績匯報分為三級:「達標」、「達標並表現優異(I)」和「達標並表現優異(II)」。「達標並表現優異(I)」的表現水平被視為等同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甲類科目第三級的成績;「達標並表現優異(II)」的表現水平被視為等同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甲類科目第四級或以上的成績。至於應用學習中文(非華語學生適用),則分為「達標」和「達標並表現優異」兩個等級。


* 由2012至2017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的成績以兩個等級匯報,即「達標」和「達標並表現優異」。 
 

資歷認可

除香港中學文憑資歷外,學生成功完成已載錄於資歷名冊的應用學習課程(屬於資歷架構第三級證書課程),亦會獲課程提供機構頒發資歷架構證書。應用學習中文與資歷架構第一級至第三級掛鈎,而應用學習(職業英語)則與資歷架構第二級至第三級掛鈎。修讀應用學習中文/應用學習(職業英語)的學生,達到不同級別的評核及出席率要求,會獲課程提供機構頒發有關課程相應級別的資歷架構證書。詳情可瀏覽資歷名冊網頁(www.hkqr.gov.hk)。

 

銜接出路

應用學習(應用學習中文(非華語學生適用)除外)

大專院校收生一直按院校自主原則進行。升學途徑(學士學位課程)- 大專院校認同學生在應用學習所累積的學習經驗。個別院校、學院或課程會以應用學習科目作為選修科目、給予額外分數或作為額外的輔助資料。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大學學士學位課程對應用學習的認受程度
資料來源: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大學網頁

有關詳情,請瀏覽各院校網⾴:

香港城市大學    香港浸會大學     嶺南大學     香港中文大學    香港教育大學     香港理工大學    香港科技大學     香港大學

 

升學途徑(副學位課程)- 根據副學士學位及高級文憑課程的新修訂通用指標(2023/24學年生效),學生如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其中五科( 包括英國語文及中國語文)達到第二級或以上的成績,便可報讀副學士學位或高級文憑課程。一般而言,每名學生最多可提交兩個應用學習科目的成績, 以報讀該等課程。 有關新修訂的通用指標,已透過教育局通函第44/2023號於二零二三年七月五日通知學校。有關詳情,請瀏覽各院校網頁。 就2024/25學年,請瀏覽「自資專上教育資訊平台」 (https://www.cspe.edu.hk/tc/Resources-CommonDesc.html)。

 

升學途徑(應用教育文憑課程)- 如學生在應用學習科目取得「達標」或「達標並表現優異」的成績,在報讀應用教育文憑課程時,可獲豁免修讀最多兩個相關學習範疇的選修科目。就每位學生的情況,院校會詳細審視該學生所修畢的應用 學習課程及有關的應用教育文憑的選修科目的課程內容,並按其課程內容上的相關程度來決定學生可否獲得豁免或可獲豁免修讀的選修科目數目。有關詳情,請瀏覽應用教育文憑課程網頁(www.dip-ae.edu.hk)。 

有關高中畢業生多元出路的資訊,請瀏覽「銜接多元出路一站通‧過渡高中及專上教育階段」(https://amp.edb.edcity.hk/tc/overview.php)。

 

升學途徑(內地/海外),詳情可參閱「銜接多元出路一站通‧過渡高中及專上教育階段」(https://amp.edb.edcity.hk/tc/beyonds6.php)

 

就業方面 - 公務員事務局在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宣布:在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日或以後聘任公務員時,將會按下列安排接受香港中學文憑(中學文憑)考試成績:

  • 任何五個中學文憑科目成績(包括:新高中科目第二級成績,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及其他語言科目 E 級成績),會被視為符合現時「香港中學會考(會考)五科及格」的要求; 及
     
  • 任何五個中學文憑科目成績(包括:新高中科目第三級成績,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 成績,及其他語言科目 C 級成績),會被視為符合現時「香港高級程度會考(高考)兩科及格和會考三科良」(一般稱為「2A3O」)的要求 。

 

詳情請瀏覽公務員事務局網頁 (www.csb.gov.hk/tc_chi/info/2170.html)。

應用學習中文(非華語學生適用)

應用學習中文為非華語學生提供額外途徑獲取另一中國語文科資歷。報讀專上教育課程時,應用學習中文的成績一般獲接納為其他中國語文科資歷,但不會被視為選修科目。現時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大學及絕大部分專上院校均接納應用學習中文的「達標」成績為非華語學生報讀課程所需的其他中國語文科資歷的基本等級要求。

 

就業方面 - 公務員事務局接納應用學習中文(非華語學生適用)的「達標」和「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為符合有關公務員職級的中文語文能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