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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資料庫] 香港資優教育發展

教育統籌委員會第四號報告書

一九九零年教育統籌委員會發佈「第四號報告」,探討了資優兒童的定義和教育服務的需要,並為香港資優教育勾劃了初步的發展方向。

 

資優的定義

「第四號報告書」引用美國聯邦教育局對資優的界定,肯定了資優的定義應朝向多元化。資優兒童是指那些在以下一方面或多方面有突出成就或潛能的兒童:

(一)智力經測定屬高水平;

(二)在某一學科有特強的資質;

(三)有獨創性思考,能夠提出很多創新的意見;

(四)在繪畫、戲劇、舞蹈、音樂等視覺及藝術方面特有天分;

(五)有領導同輩的天賦才能,在推動他人完成共同目標方面有極高的能力;

(六)在競技、機械技能或體能的協調有突出的天分。

「第四號報告書」指出上述所有六項才能都是重要的,有時甚至是彼此互相交疊。但鑒於香港當時已有不同機構發展學生在音樂、藝術和運動方面的才能,其中包括音樂統籌處、演藝學院、體藝中學等,所以香港會首先著力發展培育學業成績卓越的學生,即具備上述首三項其中一項或以上才能的學生。

 

香港資優教育的制定

「第四號報告書」認為應該在主流學校內發展以學校為本位的課程,以照顧資優學生的需要,而不將資優生集中在特殊學校內學習。其主要的原因有三:

(一) 鼓勵學校採取主動,為校內不同能力的學生提供適切的學習機會,致力發展個別學生的潛能,以貫徹教育工作的理想及目標;

(二) 在主流學校內學習,資優生的個人成長可以得到平衡發展。他們可以有機會在校內,與其他比他們學習能力稍遜的同學一起共處和學習,同時亦可在校本課程中得到適當的挑戰和關注,以發展他們的潛能。若他們並非在主流學校內學習,而只局限於為他們而設的特殊學校裡,資優生在未來的社會適應和群體合作上會有一定的困難;

(三) 其他學童會透過和資優生一起學習、工作、玩耍而有所啟發和增益。這些資優生亦可以為自己的學校作出貢獻。

 

資優研究工作

 一九九二年教育署獲得賽馬會支持,先後兩次撥款共三百多萬港元,聘請了由本港多間大學學者所組成的研究隊,就「第四號報告書」的建議,進行兩項研究:

(一) 製定鑑別資優兒童的工具,包括:「香港陶氏創造思考測驗」,「資優兒童行為特質」(教師問卷)和「資優兒童行為特質」(家長問卷);

(二) 香港資優兒童在小學的分佈和教育需要。

 

學業成績卓越學生校本課程試驗計劃

基於教統會的建議,教育署於一九九四年開展了一個為期三年的「學業成績卓越學生校本課程試驗計劃」。教育署由九四年七月起多次為參加該計劃的教師舉辦各種類型的教師培訓及工作坊,並安排教育心理學家定時到訪學校,提供諮詢服務。

 

專業小組和資源中心的成立

教統會亦建議建立一個資源中心及設立一個專業小組,支援及策劃為資優生而設的教育服務工作,發展以學校為本位的課程和教學資料,為教師提供培訓和輔導服務,監察校本課程試驗計劃的執行。

教育署得到「馮漢柱教育基金」捐助八百萬港元,於一九九五年底完成「馮漢柱資優教育中心」第一期工程。設施包括圖書館、劇院、電腦室、科學實驗室、語言實驗室、教學室、輔導室等,為教師、資優學童及其家長提供支援服務和資源,以配合整體資優教育的發展。

一九九六年教統會「特殊教育檢討報告書」進一步肯定資優學童有特殊學習需要,應充分給予協助;並建議所有教師均應接受訓練,學習處理班內的資優學童;資優教育應納入職前師訓的核心課程、在職師訓課程及為教師而設的長期發展課程內。此外,又建議加強教育署的專業小組,以協助推行為學業成績卓越學生而設的校本課程計劃。至於各大專院校,則應考慮開辦在職師訓課程,培訓從事資優教育的專業人員。

 

校本資優培育

由於「學業成績卓越學生校本課程試驗計劃」對參與的同學及教師均有正面的影響,該試驗計劃的評鑑報告書建議教育署繼續發展及推廣「校本資優培育計劃」。預期將有更多學校有興趣參加該計劃。教育署現在對「校本資優培育計劃」作出推廣,並支援推行校本資優課程的學校。在設備方面,教育署馮漢柱資優教育中心已完成第二期發展工程,並加添數個特別室,包括大型電腦室、教學資源製作室、綜合活動室及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室等設施。中心經擴建後,改善了教學設施及提升服務能力和數量。在培訓方面,中心將繼續試驗「資優學生增益課程」,並著力發展資優課程及教育資源供本港有興趣發展資優教育的學校參考,亦會舉辦更多在職教師及家長訓練課程,介紹資優教育的發展和經驗,使本港教育同工及有興趣舉辦校本資優課程的學校更了解資優學童的需要,推展資優教育的措施。教育署鼓勵有意舉辦校本資優課程的學校,發掘合適學童參加這些課程。隨著「校本資優培育計劃」的開展及更多學校的參與,馮漢柱資優教育中心將加強發展教材方面的工作以支援參與該計劃的教師。

 

學業成績卓越學生校本課程試驗計劃檢討

教育署在九七/九八學年就「學業成績卓越學生校本課程試驗計劃」進行評鑑,整理所得的經驗,並檢視為學業成績卓越學生而設計的校本課程在各校推行的情況和實施的成效,為香港資優教育作出建議。檢討報告書於一九九八年八月完成。現有十七間學校繼續發展其校本資優課程和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