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局通告第3/2013號,由2013/14學年起,未能錄取足夠開辦兩班中一最低學生人數要求的學校,可選擇申請下列發展方案,以繼續發展。學校如不申請任何發展方案或所申請的發展方案不獲批准,在未符合兩班中一的要求翌年開始,仍可以「按人數資助模式」營辦初中班級。有關各項發展方案詳情,請參閱下列文件:
(A) 採用多元方式提供寬廣而均衡課程
(B) 與其他學校合併
(C) 進行特別視學
(D) 參加直接資助計劃
(E) 以私立模式辦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