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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


2023/24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

 

计划简介

 

「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资助计划)旨在向前往内地修读学士学位课程的香港学生提供适切的支援,以及确保学生不会因经济困难而无法获得专上教育的机会。资助计划包括两部分:「经入息审查资助」及「免入息审查资助」。资助款项会按年发放,资助年期为有关学生于指定内地院校就讀的学士学位课程的正常修业期。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只可在同一学年内,接受「经入息审查资助」或「免入息审查资助」二者其一。计划不设名额上限。

 

「经入息审查资助」

 

申请资格

符合下列资格的学生可申请2023/24学年「经入息审查资助」:

(a)   拥有香港居留权*或香港入境权,或持单程证来港;

(b)   在香港接受及完成高中教育;及

(c)   于2023/24学年,在指定的193所内地院校修读学士学位课程。

*预计于2023/24学年内获取香港居留权的学生亦可申请。

 

入息审查(包括资格评估方法及资助幅度)

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辖下的学生资助处(学资处)会协助教育局为申领「经入息审查资助」学生的家庭进行入息审查。教育局会根据学资处的评估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决定学生是否符合资格申领「经入息审查资助」。就资格评估方法及资助幅度方面,学资处会采用『调整后家庭收入』(AFI) 机制进行入息审查,以评定申领「经入息审查资助」学生的资助资格及幅度。(详情请参阅2023/24「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申请指引

  

「免入息审查资助」

 

申请资格

符合下列资格的学生可申请2023/24学年「免入息审查资助」:

 (a)拥有香港居留权*或香港入境权,或持单程证来港;
 (b)在香港接受及完成高中教育;
 (c)于2023/24学年,在指定的193所内地院校修读学士学位课程;及
 (d)(1)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文凭试)考获「3322」的成绩,即中国语文、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以及数学和通识教育达到第2级的成绩;或
 (d)(2)通过「香港副学位毕业生升读华侨大学衔接学位课程试行计划」升读华侨大学;或
 (d)(3)经「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计划」下的「校长推荐计划」入读内地院校。


*预计于2023/24学年内获取香港居留权的学生亦可申请。

资助金额
 

资助计划下的资助额会按院校所在地区与香港的距离分为以下三个类别发放:

资助类型

类别

I

II

III

院校所在地区与香港的距离

少于
450公里

450公里与
1 000公里之间

超过
1 000公里

港币

港币

港币

经入息审查

全额

17,700元

18,400元

19,400元

半额

8,900元

9,200元

9,700元

免入息审查

5,900元

6,200元

6,500元

 

申请程序

学生可透过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网上申请平台或邮寄方式递交资助计划申请。我们鼓励学生透过网上申请平台申请,更方便快捷。

 

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网上申请平台https://musss.edb.gov.hk/

 

有关网上申请的疑问,可参阅网上申请常见问题。申请人可申请应用「智方便」(https://www.iamsmart.gov.hk/sc/reg.html),有助网上递交资助计划申请。

 

 

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

 

教育局

筲箕湾邮政局邮政信箱44072号

(请注明:「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的申请)



新申请 

 

新申请人须于2023年9月8日或之前透过网上申请平台递交申请或把填妥的申请表格及相关文件以邮寄方式送交教育局。

 

申请表格、入息审查评估表格及申请指引可于下方或在学资处网页http://www.wfsfaa.gov.hk/sfo/sc/forms/listing3.htm下载。

 

续领申请
 

续领资助的申请人,教育局将另函通知他们于2023/24学年续领资助的安排。他们需于2023年9月8日或之前递交续领申请。

 

公布结
 

教育局预计于2024年第一季或之前就申请结果通知申请人。

 

查询
 

如有任何查询,请致电2827 1112 或电邮至 musss@edb.gov.hk。如欲查询学资处入息审查相关事宜,请致电3622 3775与学资处联络。

 

下载申请表格及指引

 

 

表格

注释

下载

M1

2023/24「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申请书

(1)及(4)

[已删除]

M2

2023/24「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入息审查评估表格(只适用于申请「经入息审查资助」)

(2)、(3)及(4)

[已删除]

M3

2023/24「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申请指引

 

M4

更改个人资料通知书

(4)

M5

补交证明文件/资料封面页

(4)

R1

2023/24「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续领「经入息审查资助」声明书

(4)

[已删除]

R2

2023/24「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续领「免入息审查资助」声明书

(4)

[已删除]

R3

2023/24「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放弃续领资助通知书

(4)

[已删除]

 

2023/24「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下指定内地院校名单

 

 

网上申请常见问题

 

 

注释

(1)

如申领资助学生年满18岁或以上,则其本人视为申请人。如申领资助学生未满18岁,则须由其父/母/监护人作申请人。

(2)

如申请「经入息审查资助」的申领资助学生家庭已同时向学资处递交2023/24学年的学生资助计划综合申请,教育局会根据该家庭在有关申请的资格评估结果,考虑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申请2023/24「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以及可获得的资助金额。此类申请人只需将已填妥及签署的申请书(M1),连同申请书内列明必须提供的证明文件副本一并递交教育局,毋须填写及递交入息审查评估表格(M2)。

(3)

如如申请「经入息审查资助」的申领资助学生家庭未有向学资处递交2023/24学年的学生资助计划综合申请,申请人须填妥申请书(M1)及入息审查评估表格(M2),并夹附所须证明文件副本,一并递交予教育局,以便学资处进行入息审查。

(4)

在邮递文件前,请清楚核对是否已填妥及签署相关申请表格,并已夹附所须证明文件副本(如适用)及贴上足够邮票后,一并以邮寄方式递交教育局。如邮费不足,申请表不会寄达教育局,教育局将无法处理申请。为免邮递失误,请在回邮信封的背面填上申请人的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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