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编号: | |
表格名称: | 为方便行政而作出的署任安排 |
简介 | 资助学校应按照既定的程序处理有关教师为方便行政而作出的署任安排的申请。经校董会/法团校董会批准后,学校应使用本表格,把有关决定通知教育局公积金组,以便修订有关人员的薪金资料及发放署任津贴。此外,学校亦须另备副本送交学校所属的教育局区域教育服务处。 |
相关网站: | https://www.edb.gov.hk/sc/sch-admin/admin/about-sch-staff/appointment/index.html |
(1) 邮寄地址: |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5楼1517室 教育局财政分部 公积金组 |
(2) 亲自递交: |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5楼1517室 教育局财政分部 公积金组 |
(3) 传真号码: | 不适用 |
(4) 电子邮件: | 不适用 |
(5) 线上提交: | https://clo.edb.gov.hk |
查询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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