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编号: | |
表格名称: | 在学証明书 |
简介 | 当6至15岁的儿童获雇主取录从事兼职工作时,其父母应向校长申请「在学证明书」证明有关的儿童正在学校就读。《雇佣条例》要求其父母须向雇主出示该儿童有效的「在学证明书」。劳工处的劳工督察会前往不同工作地点视察,以确保每一名从事兼职工作的学童均在符合法例的情况下受雇,并持有有效的「在学证明书」。 |
相关网站: | https://www.edb.gov.hk/sc/student-parents/placement-assistance/about-placement-assistance/school-attendance-certificate.html#ecr3 |
(1) 邮寄地址: | 九龙九龙塘沙福道19号教育局九龙塘教育服务中心西座一楼W108室教育局学位安排及支援组缺课个案专责小组,并在信封面注明「在学证明书」。 |
(2) 亲自递交: | 九龙九龙塘沙福道19号教育局九龙塘教育服务中心西座一楼W108室教育局学位安排及支援组缺课个案专责小组。 |
(3) 传真号码: | 把填妥的表格传真(传真号码:2520 0073) 至学位安排及支援组缺课个案专责小组 |
(4) 电子邮件: | 不适用 |
(5) 线上提交: | 适用 |
查询电话: | 3698 4296 |
电邮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