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學校自我完善的工作循環 |
| 策劃 學校根據辦學宗旨及學生需要,擬訂一般為期三年的學校發展計劃,包括關注事項、目標、時間表和策略大綱等。 推行 學校每學年按發展計劃的目標,訂定周年計劃,訂推行策略及評估準則,以及監察進度。 評估 在學年結束時,學校評估各項工作的表現及成效,並且擬備學校報告,供持份者閱覽。 以評估回饋策劃 學校根據評估結果及其他因素,修訂下年度周年計劃的推行策略,或制訂新周期關注事項的目標,以評估回饋策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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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自我完善的核心 |
| 學校藉不斷的自我檢視和改善,以提升學生的學業和非學業表現。 |
學校能否有策略地規劃工作和孕育反思文化,是促進學校持續發展和改善的關鍵。學校發展計劃、學校周年計劃和學校報告是學校發展策劃周期的基本文件,其制定應建基於學校如何自我評估目前的表現、優點及有待改善之處、發展優次,以及工作目標。學校發展計劃、學校周年計劃和學校報告須經過校董會或法團校董會審批,並上載學校網頁。
- 學校發展計劃範本(供小學、中學及特殊學校參考)
- 學校周年計劃範本(供小學、中學及特殊學校參考)
- 學校報告範本(供小學、中學及特殊學校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