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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庫] 半 職 教 師 計 劃

立法會一題:半職教師計劃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單仲偕議員的提問及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教授的答覆:


問題:

據報,政府計劃推行半職教師計劃,即一個教師職位由兩名教師擔任,或兩個教師職位由三名教師擔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半職教師計劃的詳情、對象及現時有多少名教師自願參與;

(二)會否為公務員(包括合約公務員及短期合約政府僱員等)及政府資助公共機構的員工推行類似的半職計劃;若會,推行這些計劃的理據是甚麼;及

(三)預計受第(一)及(二)項所述的計劃影響的人數,以及推行有關計劃可節省的公帑款額?

答覆:

主席女士:

(一)就現行資助學校的「教師共享教職」安排而言,資助學校可按照需要及在有關教師同意下,聘用多於一名教師填補核准編制內的某一個教師職位。學校必須按照「資助則例」及現行各教師職級的聘用指南處理「部份教席」教師的聘任事宜。與正規全職教師一樣,有關「部份教席」教師可參加學校公積金供款、享有同類的假期(如有薪病假等),其教學年資亦會按比例計算作增薪及晉升之用。在二○○二/○三學年內,共有77位資助學校的教師以「部份教席」形式受聘。

(二)各政府部門考慮設立及保留職位時都是按實際運作需要而作出決定。政府無意在各部門全面推行半職計劃,以免對個別部門的運作及人手調配造成壓力,甚或會影響公共服務的質素。事實上,目前政府是有靈活的安排,讓部門在有需要時,以非公務員合約形式聘用人員以應付短期或不穩定的服務需求。

就其他政府資助公共機構而言,資助機構聘任員工的安排一般屬於機構及其僱員之間的僱傭事宜,政府的資助政策本身並不會干預機構是否聘用全職或半職僱員。當然,個別政策局局長有權就其政策範圍內的資助機構,處理有助機構靈活調配人手的事宜。

(三)政府推行「教師共享教職」 計劃的目的是讓學校有更大彈性聘請符合個別學校需要的教師,以及讓個別教師有更多空間,決定自我就業及進修的安排。此外,政府並沒有因推行「教師共享教職」 計劃而減少教席數目,因此不會為政府節省公帑。有關安排反而可增加教師行業的人數。

二○○三年五月十四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