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頁面
< 返回
目錄 > 有關教育局 >
表格及通告
-
表格
-
通告
< 返回
目錄 > 課程發展及支援 >
主要教育層面
-
幼稚園教育
-
小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返回
目錄 > 課程發展及支援 >
評估
-
基本能力評估
< 返回
目錄 > 學生及家長相關 >
生涯規劃教育及升學就業輔導
-
生涯規劃教育
-
商校合作計劃
< 返回
目錄 > 學生及家長相關 >
安全事宜
-
學生安全
-
校巴服務
< 返回
目錄 > 學生及家長相關 >
非華語學童
-
非華語學童教育服務
-
最新資訊
-
概覽
< 返回
目錄 > 學生及家長相關 >
計劃及設施
-
計劃
-
設施
< 返回
目錄 > 教師相關 >
資格、培訓與發展
-
資格
-
培訓
-
發展
< 返回
目錄 > 學校行政及管理 >
政策文件及報告
-
審計署署長第三十九號報告書小學教育
< 返回
目錄 > 公共及行政相關 >
招標公告
-
招標公告
-
工程招標公告
主要內容
< 回上頁

[資料庫] 學 校 自 行 分 配 中 一 學 位

立 法 會 問 題 第 3 條( 口 頭 答 覆 )

 

會 議 日 期 : 二 零 零 二 年 一 月 十 六日



提 問 者 : 楊 耀 忠 議 員

作 答 者 : 教 育 統 籌 局 局 長

問 題 :

現 行 中 學 學 位 分 配 辦 法 規 定 , 學 校 在 自 行 分 配 中 一 學 位 階 段 不 得 安 排 筆 試 。 然 而 , 據 報 英 文 中 學 議 會 鼓 勵 會 員 學 校 考 慮 申 請 人 在 "劍 橋 中 小 學 英 語 測 試 "等 公 開 考 試 的 成 績 。 就 此 ,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有 否 評 估 中 學 採 取 此 做 法 是 否 違 背 不 得 安 排 筆 試 規 定 的 精 神 和 教 育 改 革 的 目 標 ; 若 有 違 背 , 當 局 會 否 用 行 政 方 法 予 以 禁 止 ; 及

( 二 ) 教 育 署 如 何 監 察 資 助 中 學 在 自 行 分 配 中 一 學 位 階 段 不 會 安 排 筆 試 ?

答 覆 :

主 席 女 士 :

 
( 一 )

教 育 統 籌 委 員 會 改 革 中 一 派 位 機 制 的 其 中 兩 個 理 念 是 :

 
  1. 在 九 年 普 及 義 務 基 礎 教 育 階 段 , 無 需 要 為 中 一 派 位 而 舉 行 任 何 高 風 險 的 公 開 考 試 , 事 實 亦 證 明 , 篩 選 式 的 公 開 評 核 即 使 原 意 是 無 需 事 前 準 備 , 都 無 可 避 免 地 會 主 導 和 干 擾 小 學 的 學 習 生 活 , 窒 礙 學 生 的 多 元 發 展 ; 及

  2. 紙 筆 形 式 的 考 試 , 並 不 能 全 面 反 映 學 生 的 能 力 , 因 此 , 政 府 鼓 勵 小 學 採 用 多 元 化 的 評 估 辦 法 , 亦 鼓 勵 中 學 在 自 行 收 生 時 , 考 慮 申 請 學 生 各 方 面 的 表 現 , 按 學 校 的 特 色 及 理 念 取 錄 適 合 就 讀 該 校 的 學 生 , 促 進 辦 學 多 元 化 。
  基 於 以 上 的 理 念 , 在 中 一 派 位 機 制 的 改 革 中 , 政 府 除 取 消 學 能 測 驗 外 , 又 把 中 學 自 行 收 生 比 例 由 10%增 加 至 20%, 並 規 定 中 學 必 須 制 訂 一 套 公 平 , 公 正 , 公 開 及 合 乎 教 育 原 則 的 收 生 程 序 、 準 則 及 比 重 , 先 經 校 董 會 通 過 , 然 後 執 行 。 在 甄 選 申 請 學 生 時 , 中 學 可 設 面 試 , 但 不 准 設 筆 試 , 以 避 免 另 類 高 風 險 的 考 試 出 現 , 產 生 操 練 學 生 的 現 象 , 妨 礙 學 生 正 常 學 習 生 活 。 藉 其 他 與 筆 試 性 質 相 同 的 方 法 去 考 核 學 生 , 作 為 收 生 的 依 據 , 可 能 出 現 同 樣 的 不 良 效 果 , 亦 有 違 教 育 改 革 的 精 神 。

教 育 署 於 二 零 零 零 年 年 底 為 學 校 提 供 一 份 參 考 文 件 , 解 釋 學 校 處 理 自 行 分 配 學 位 申 請 時 須 注 意 事 項 。 該 文 件 特 別 強 調 中 學 在 甄 選 申 請 學 生 時 , 不 應 要 求 學 生 參 加 某 些 機 構 舉 辦 的 公 開 考 試 , 以 作 收 生 的 評 核 依 據 , 而 應 盡 量 要 求 學 生 提 供 現 有 資 料 , 反 映 學 生 平 日 在 校 內 的 表 現 和 各 方 面 的 能 力 。

教 育 署 如 果 發 現 有 學 校 在 收 生 過 程 中 違 反 上 述 原 則 , 會 提 出 勸 喻 或 給 予 指 示 。 據 教 育 署 了 解 , 英 文 中 學 議 會 的 會 員 學 校 要 求 申 請 學 生 提 供 英 語 能 力 的 證 明 , 包 括 校 內 的 成 績 和 平 日 的 作 業 。 國 際 英 語 測 試 的 成 績 並 非 學 生 必 須 提 交 的 資 料 。 如 果 學 生 自 願 參 加 國 際 英 語 測 試 , 而 校 方 亦 無 明 確 指 出 以 國 際 英 語 測 試 成 績 作 為 入 學 的 先 決 條 件 , 教 育 署 是 無 法 採 取 任 何 禁 制 的 行 動 。

   
( 二 )

自 本 年 度 起 , 為 方 便 家 長 於 申 請 自 行 分 配 中 一 學 位 期 間 ( 即 二 ○ ○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日 至 二 ○ ○ 二 年 三 月 九 日 ) , 可 以 清 晰 知 道 各 學 校 的 收 生 準 則 及 比 重 , 教 育 署 要 求 中 學 必 須 公 布 有 關 資 料 , 並 在 校 內 當 眼 處 張 貼 , 以 增 加 透 明 度 。 該 署 又 會 透 過 各 區 域 教 育 服 務 處 與 各 學 校 的 聯 繫 , 密 切 留 意 學 校 執 行 自 行 收 生 的 情 況 , 必 要 時 會 給 予 協 助 及 建 議 。 此 外 , 教 育 署 亦 會 抽 樣 到 中 學 瞭 解 學 校 處 理 自 行 分 配 中 一 學 位 的 實 際 情 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