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 議 日 期 : 二 零 零 三 年 四 月 九 日
提 問 者 : 何 鍾 泰 議 員
作 答 者 : 教 育 統 籌 局 局 長
問 題 :
據 報 , 教 育 統 籌 局 將 於 本 年 9 月 為 就 讀 主 流 中 學 的 高 中 學 生 推 出 一 項 試 點 計 劃 。 根 據 這 項 計 劃 , 職 業 訓 練 局 及 明 愛 成 人 及 高 等 教 育 服 務 將 合 共 提 供 1 2 項 職 業 導 向 課 程 予 大 約 3 0 0 位 學 生 修 讀 。 就 此 ,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這 些 課 程 的 內 容 及 預 計 那 些 課 程 最 受 歡 迎 , 以 及 學 生 需 要 多 少 時 間 才 可 修 畢 個 別 課 程 ;
(二) 這 些 課 程 與 其 他 私 人 機 構 提 供 的 同 類 課 程 有 何 分 別 ; 及
(三) 如 何 向 學 生 宣 傳 這 項 試 點 計 劃 ?
答 覆 :
主 席 女 士 :
( 一 ) 該 1 2 項 職 業 導 向 多 元 化 課 程 是 為 試 點 課 程 , 有 關 的 課 程 內 容 大 綱 及 提 供 機 構 表 列 如 下 :
試 點 課 程 | 課 程 內 容 大 綱 | 提 供 機 構 | |
---|---|---|---|
1. | 電 腦 網 絡 | 1. 基 本 網 絡 知 識 及 實 務 2. 局 域 網 及 互 聯 網 3. 網 絡 路 由 器 及 保 安 |
職 業 訓 練 局 香 港 專 業 教 育 學 院 |
2. | 創 意 多 媒 體 | 1. 多 媒 體 基 礎 2. 媒 體 及 設 計 3. 多 媒 體 創 作 習 作 |
職 業 訓 練 局 香 港 專 業 教 育 學 院 |
3. | 智 能 式 綠 化 生 活 | 1. 環 保 屋 宇 2. 數 碼 生 活 3. 智 能 設 施 |
職 業 訓 練 局 香 港 專 業 教 育 學 院 |
4. | 時 裝 及 形 象 設 計 基 礎 | 1. 時 裝 形 象 設 計 2. 審 美 理 論 3. 設 計 表 達 技 巧 |
職 業 訓 練 局 香 港 專 業 教 育 學 院 |
5. | 立 體 動 畫 | 1. 傳 統 繪 圖 及 動 畫 2. 立 體 電 腦 動 畫 3. 角 色 動 畫 4. 視 覺 效 果 |
職 業 訓 練 局 香 港 專 業 教 育 學 院 |
6. | 錄 象 製 作 | 1. 基 本 錄 象 科 技 2. 錄 象 製 作 過 程 3. 攝 影 機 與 燈 光 的 運 用 及 剪 接 技 巧 |
職 業 訓 練 局 香 港 專 業 教 育 學 院 |
7. | 髮 型 設 計 | 1. 基 礎 設 計 技 巧 2. 美 髮 理 論 3. 基 礎 美 髮 技 巧 及 髮 型 設 計 |
職 業 訓 練 局 香 港 專 業 教 育 學 院 |
8. | 飲 食 服 務 基 礎 | 1. 食 品 服 務 業 的 衛 生 及 安 全 知 識 2. 廚 房 及 服 務 範 圍 的 設 計 和 飲 食 服 務 設 備 3. 飲 食 服 務 及 客 戶 服 務 技 巧 |
職 業 訓 練 局 工 業 訓 練 科 |
9. | 基 礎 汽 車 維 修 | 1. 汽 車 業 的 特 色 與 性 質 2. 職 業 健 康 及 安 全 和 環 境 保 護 3. 汽 車 結 構 及 主 要 系 統 的 操 作 原 理 4. 部 件 的 位 置 及 功 能 5. 汽 車 系 統 維 修 及 噴 漆 |
職 業 訓 練 局 工 業 訓 練 科 |
10. | 基 礎 屋 宇 裝 備 | 1. 安 全 知 識 、 防 火 系 統 及 火 警 預 報 2. 供 水 及 排 水 系 統 3. 喉 管 接 駁 及 安 裝 4. 機 器 裝 嵌 5. 通 風 系 統 及 薄 片 金 屬 技 術 |
職 業 訓 練 局 工 業 訓 練 科 |
11. | 美 容 護 理 1. 皮 膚 護 理 2. 化 妝 、 修 甲 及 基 本 髮 飾 技 巧 3. 實 地 考 察 |
明 愛 成 人 及 高 等 教 育 服 務 | |
12. | 基 礎 物 流 | 1. 基 本 物 流 管 理 理 論 2. 供 應 鏈 管 理 、 貨 倉 運 作 、 運 輸 流 程 及 購 貨 及 供 應 簡 介 3. 網 上 物 流 發 展 及 其 應 用 4. 實 地 考 察 |
明 愛 成 人 及 高 等 教 育 服 務 |
上 列 1 2 項 試 點 課 程 各 具 特 色 , 相 信 均 會 受 到 不 同 學 習 興 趣 及 需 要 的 學 生 歡 迎 。 在 申 請 程 序 於 本 年 六 月 尾 完 成 後 , 我 們 將 可 以 提 供 報 讀 課 程 的 數 字 供 參 考 。
( 二 ) 與 其 他 私 人 機 構 所 開 辦 的 類 似 課 程 比 較 , 該 1 2 項 試 點 課 程 有 以 下 的 特 色 :
(1) 針 對 中 四 及 中 五 學 生 的 學 習 興 趣 及 需 要 而 設 計 。
(2) 每 個 課 程 的 修 讀 時 間 為 1 5 0 - 1 8 0 小 時 , 相 約 於 一 個 中 四 及 中 五 科 目 的 修 讀 時 間 。
(3) 學 生 在 成 功 完 成 課 程 後 能 獲 得 課 程 提 供 機 構 頒 發 學 歷 證 書 , 該 證 書 的 學 歷 日 後 在 同 一 機 構 修 讀 相 同 範 疇 的 課 程 將 獲 得 認 可 。 此 等 學 歷 亦 可 作 為 將 來 工 作 的 基 礎 。
( 三 ) 教 育 統 籌 局 ( 教 統 局 ) 及 課 程 提 供 機 構 已 舉 辦 及 將 舉 辦 一 連 串 的 活 動 , 向 學 生 介 紹 此 1 2 項 課 程 , 包 括 :
(1) 教 統 局 已 於 3 月 1 8 日 舉 行 傳 媒 發 布 會 , 向 公 眾 介 紹 課 程 理 念 及 試 點 計 畫 的 詳 情 。
(2) 課 程 提 供 機 構 已 印 備 介 紹 課 程 內 容 的 單 張 供 學 生 參 考 , 並 將 為 這 些 課 程 設 計 網 頁 , 提 供 最 新 的 資 料 。
(3) 教 統 局 將 於 4 月 尾 或 5 月 初 為 全 港 中 學 舉 行 課 程 簡 介 會 , 讓 校 長 及 教 師 認 識 有 關 課 程 之 理 念 及 詳 情 , 通 過 學 校 向 學 生 作 出 推 介 和 輔 導 。
(4) 課 程 提 供 機 構 將 於 5 月 初 為 學 生 及 教 師 安 排 一 系 列 的 工 作 坊 , 介 紹 課 程 的 內 容 及 安 排 。